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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扮富商「月給50萬」騙8網美上床 判刑3年10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警清查,一共8名女直播主、網美被騙上床性交易,當快遞員的楊男假扮富商、仲介賣淫騙財騙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清查,一共8名女直播主、網美被騙上床性交易,當快遞員的楊男假扮富商、仲介賣淫騙財騙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擔任快遞員的楊姓男子假扮香港富商,透過IG找女直播主、網美,誆稱以每月10萬到50萬元包養,或假扮成賣淫仲介,騙上床發生性關係,共8女受害。有女直播主還被偷信用卡、提款卡遭盜刷、盜領。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共8女受害,依偽造文書、竊盜、詐欺等罪,判處楊男3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檢警追查,楊男自2020年起至2021年5月間,在IG(Instagram)上申請多個帳號,隨機尋找網美、女直播主攀談,誆稱自己是富商或是賣淫仲介,願意以每月10萬到50萬元金額包養,或1次性交易65萬元,吸引網美上鉤。

為了取信網美,楊男還會在交易前,拿出偽造的匯款單,誆稱從香港匯款,不會立刻進帳,要等1到3天。待和網美、女直播主在旅館碰面、發生性關係後,趁女方到浴室洗澡時,偷走女方的信用卡、提款卡,之後盜刷、盜領,網美、女直播主事後也才發現,約定的錢根本沒匯入戶頭,驚覺受騙。

檢警清查,一共8名女直播者、網美受害,其中1女因沒收到錢,拒絕上床,取消交易,6女和楊男完成性交易,1女單純只有在床上聊天,沒發生性關係。其中1女遭到盜刷,3女不但沒拿到錢,還被騙3萬至3萬5000元不等的「價差退款」。

全案偵辦一度受阻,因為大部分女直播主、網美不願曝光。直到又有女直播主受害,檢警重啟調查,並搜索楊男住處,果然搜到犯罪事證。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犯後態度不佳,也沒有誠意善後,考量其家庭背景、經濟能力,一共13罪,各判3月至6月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期3年10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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