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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等!打第三劑前先檢查「疫苗險」保障期 留意理賠範圍

文/CTWANT

▲即日起年滿18歲、完整接種2劑疫苗,不論任何廠牌,且滿5個月的民眾皆可追加第3劑。(示意圖)

桃園機場群聚案持續擴大,目前已經累計至12人確診,面臨疫情升溫,同時為因應Omicron變異株,衛福部決議即日起接種過2劑疫苗且間隔滿12週(84天)以上之滿18歲民眾,應盡速接種第3劑新冠疫苗追加劑,連帶也增加民眾對疫苗險的詢問度。

市面上安達、和泰、富邦、國泰、南山、兆豐、旺旺友聯、新安東京等產物、壽險公司推出逾15張的疫苗險,承保年齡有的是12歲起或是0歲起至85歲皆可投保,保險費從80元至數千元皆有。

和泰產險提醒,符合第3劑疫苗接種資格之民眾,於施打前應注意施打日是否還在之前所投保的疫苗險的保障期間內,並且了解是否具有疫苗接種後若出現不良事件,不需證明因果關聯性及排除除外事項的理賠條件,有的疫苗險不論第幾劑,同一保單年度最高給付2次。

請民眾注意的疫苗險保障期,係指有的疫苗險理賠範圍的「接種疫苗劑數、天數」的限制,譬如說多限制施打兩劑疫苗的14天、28天或是90天內的身體不適情況,也有的疫苗險是不限劑數。

民眾投保疫苗險多是上網購買,從各家保險公司網路投保專區提供的疫苗險來看,保障範圍也有差異。一般通稱的疫苗險,屬一年期的個人健康險暨傷害險保險單,保戶接種疫苗後若出現疫苗不良事件或不良反應,導致必需住院治療或死亡,得申請保險金理賠。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以下4類對象優先接種: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與工作者、醫護人員、防疫工作人員及高風險工作人員(第1~3類)、容易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者(第9類)。此外,12歲以上者可在打完第2劑28天後,預約接種第3劑基礎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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