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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反擊!控人夫隱瞞已婚 侵害「貞操權」求償60萬

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簡女仔細查閱張男的臉書,才發現張男根本已婚,卻欺騙她是單身,和她發生性行為。(圖/翻攝自Pixabay)

▲簡女仔細查閱張男的臉書,才發現張男根本已婚,卻欺騙她是單身,和她發生性行為。(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簡姓女子控訴,和張姓男子交往卻根本不知道張男已婚,被瞞在鼓裡,直到察覺張男態度有異,查看臉書,才在留言裡發現「正宮」的存在,氣得對張男提告侵害貞操權、身體權,求償6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簡女勝訴,張男要賠40萬元,可上訴。

簡女控訴,她於2020年3月間,透過臉書和張男認識,當時張男自稱單身,對她展開熱烈追求,之後2人真的開始交往。但簡女發現,在與張男發生3次性關係後,張男似乎變得冷淡,還催她驗孕,不斷要她買避孕藥。簡女懷疑有問題,因此查看張男的臉書,一條一條留言都仔細看,這才發硯張男根本已婚,氣得向張男提告侵害貞操權、身體權等,求償60萬元。

張男則辯稱,雖然有對簡女隱瞞已婚事實,但之後已經坦承,且他並未與簡女交往,也沒發生性關係,僅是網友關係,只是對話較為曖昧、露骨。

不過法官比對簡女、張男的對話紀錄,確實張男曾不斷催促簡女買避孕藥、去驗孕。已婚身分曝光後,還哀求簡女不要把事情鬧大。皆已經嚴重損害到簡女的貞操權、身體權,且情節重大,因此判決張男需賠償簡女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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