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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實話!關鍵雲端硬碟密碼錯誤 林秉樞求交保失敗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林秉樞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遭新北地院駁回後,提出抗告,又遭高院駁回。(圖/資料照)

▲林秉樞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遭新北地院駁回後,提出抗告,又遭高院駁回。(圖/資料照)

恐怖男友林秉樞涉嫌家暴、囚禁立委前女友高嘉瑜,遭裁定羈押禁見後,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遭新北地院駁回後,提出抗告,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林秉樞雖坦承犯行,但始終避重就輕,且提供檢方登入的雲端裝置密碼,更是錯誤的,因此認定他持有電磁紀錄,倘若交保恐難保全相關證據,今(14日)駁回抗告。

據悉,林秉樞因涉犯傷害、恐嚇等8罪,去年12月2日被裁定羈押禁見後,林秉樞的委任律師替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但遭新北地院駁回,林秉樞後續再提抗告。

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林秉樞雖承認傷害行為,但語多保留,避重就輕,具體犯罪事實仍有待檢方釐清,此外,林秉樞提供密碼供檢方登入雲端,但測試呈現錯誤訊息,可認為相關電腦檔案仍存在;林秉樞曾以恐嚇言詞、公開私人不堪情勢、訴諸媒體等方法,企圖影響高嘉瑜,倘若讓他具保在外,相關證據恐難以保全。

法官也認為,林秉樞從2015年起,就常因細故動怒,屢以取人性命的言詞,持刀、雜物等舉動恐嚇至親密友,2021年10月14日涉及恐嚇案遭判刑,並宣告緩刑確定後又犯下高嘉瑜案,歷經偵審程序與刑之宣告仍未自律,他稱精神病症及家庭重大變故交互影響下,難期林秉樞能自我節制,依其情節,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的傾向,認為仍有羈押必要,因此駁回抗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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