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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連131個月只升不跌!他提2大修法護百萬租屋族權益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崔媽媽指出租屋族面臨的兩大租屋問題,盼政府能修法。(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崔媽媽指出租屋族面臨的兩大租屋問題,盼政府能修法。(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租金連續131個月只升不跌,100多萬名租屋族負擔日益沉重!NGO團體崔媽媽基金會今(10)日舉辦記者會,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偕同藍、綠、白等多位立委,包括王婉諭、江永昌、吳玉琴、吳怡玎、張其祿、蔡壁如等人,針對租屋族2大問題「租金負擔、糾紛」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

呂秉怡表示,2017年租賃條例通過,盼解決「租賃契約關係保障不足、糾紛處理不易、專業管理缺乏、資訊不對稱」等租屋問題。如今已逾4年,實務經驗上,對於「權利義務、糾紛處理和資訊透明」等改革目標並未顯著突破,且房租隨房價水漲船高,租屋族負擔也日益增重。

呂秉怡指出,目前租屋共有「租金負擔、糾紛」2大問題。

租金負擔部分,根據主計處資料,台灣租金指數已連續131月只升不跌,民眾壓力逐月攀升。2019年台灣約有100萬6,364戶租屋族,但現有的「租金支出扣抵綜所稅」雖然有12萬元的扣除額,僅有也僅2.7萬戶採用。他解釋,因為是列舉扣除,對於租屋族而言,還不如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綜所稅,還比較划算。

呂秉怡指出,由於租金水漲船高,全台家戶年平均租金已到18萬,台北市更是高達24萬以上,如今「租金支出扣抵綜所稅」還持續沿用2001年的12萬扣除額,建議應調升至30萬,並將住宅租金改以「特別扣除額」認列,方能對於租屋族有所助益。

糾紛調處部分,呂秉怡說,內政部雖然已公布定型化契約,藉以杜絕不平等租約,但由於沒有罰則,淪為道德勸說;另,租屋糾紛雖有地政機制提供免費調處機制,但以台北市而言,使用乏人問津,立法至今,「房屋租用爭議」項目做成調處結果的數量為零,毫無效果可言。

呂秉怡指出,這樣的情況,主因出在租屋糾紛,消保官力能所逮之處,為《消保法》所認定的「企業經營者」,倘若為民間房東、房客之糾紛,除了法院或地方調解會外,無其他求助管道。他建議,應將民間租賃列入《消保法》體系,消保官有開罰之權利,方能嚇阻不肖房東行為,且糾紛也將更具效率及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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