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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戒指並不代表婚姻 女子戴上是為逃避「這件害羞事」

新奇中心/綜合報導

現代社會中,男女雙方結婚大多把戒指當做定情信物,但在古代封建社會下,戒指非但不代表愛情,還是一種「禁戒」的象徵,是女子為了禁止房事才會佩戴在手上,作為信號使用的物品。

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先民們就用骨頭、石頭等材質做成指環戴在手上,保護手指在涉獵時不會受傷。到了秦朝,戒指則被稱為約指,含有「禁戒」、「約束」之意。由於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如果哪天皇帝心血來潮,想和妃子魚水之歡,妃子又怎麼能拒絕呢,尤其是後宮那些爭寵的妃子,最期待的莫過於皇上的寵幸。

古代妃子會在月事來的這段時間,在手上配上金指環,表示戒身,而皇帝看到這個信號,自然知難而退了。(示意圖/翻攝自搜狐)

▲古代妃子會在月事來的這段時間,在手上配上金指環,表示戒身,而皇帝看到這個信號,自然知難而退了。(示意圖/翻攝自搜狐)

只是妃子們每個月總會經歷一次生理期,要是遇到皇上臨幸,偏偏月經來攪局,「出血」可是被視為禍事降臨、不吉利;因此妃子會在月事來的這段時間,在手上配上金指環,表示戒身,而皇帝看到這個信號,自然知難而退了。

到了漢朝,戒指往往被當做寶物用以賞賜有功之臣。《後漢書》記載,孫程等人擁立漢順帝繼位有功,特別賞賜指環意識感謝;直到三國時期,戒指才被作為定情信物。繁欽的《定情詩》中曾寫道「何以道殷勤,約指一雙銀」這裡的約指,指的就是戒指。

事實上,戒指在古代有「手記」、「約指」、「驅環」、「代指」、「指環」等多種名稱,直到元朝「戒指」一詞才真正出現,至於被廣泛應用,則是在明朝;明朝《三餘贅筆》中就寫道「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於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最後到了清朝,戒指才成為一種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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