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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健保安寧療護再擴大4族群 每年增700民眾受惠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健保署今宣布擴大安寧療護給付,4對象每年約700人可受惠(圖/資料照片)

▲健保署今宣布擴大安寧療護給付,4對象每年約700人可受惠(圖/資料照片)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隨著人口老化,國內每年使用安寧療護的人數已達6萬3千人,還在持續成長中。健保署今(24)日表示,已通過擴大安寧療護收案對象,將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條件病人、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等四大族群,納入給付,新制上路後推估每年約有700人受惠,最快今年5月1日起實施。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委韓佩軒表示,現行健保安寧療護醫療服務範圍包括醫院、居家及照護機構,由醫療團隊依末期病人需求,提供自入院、出院至居家相互扣連的整合性照護。健保署統計,使用安寧療護服務人數從2017年的4萬3千人,逐年持續增加,到去年2021年已有6萬3千人使用安寧療護服務,給付金額達16.8億。

韓佩軒表示,健保於2010年將安寧療護納入給付,主要針對「癌症」及「漸凍人」、「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及「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等重症末期的病人,但仍有患者因不符給付標準,無法使用。

韓佩軒表示,健保署於2021年10月7日為此召開安寧療護支付標準討論會議,決定將也有安寧迫切需求卻未納入給付對象的「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條件病人」、「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等四大族群納入健保給付。健保署擬定施行細則後,也於今年3月的共同擬定會議通過給付。

韓佩軒表示,目前初估擴大給付後,每年約有700人受惠,增加約1814萬元的健保支出,但若以長遠來看,這些族群加入安寧療護後,可省下更多後續的無效醫療支出。這項新制也預計最快在今年5月1日起實施。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健保署自今年3月1日起,也將住宿式長照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納入安寧居家療護之機構範圍,使末期病人能在長照機構接受安寧療護,減少末期病人及家屬往返醫院就醫之勞頓奔波。

健保署今宣布擴大安寧療護給付,4對象每年約700人可受惠(圖/記者陳弋攝影)

▲健保署今宣布擴大安寧療護給付,4對象每年約700人可受惠(圖/記者陳弋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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