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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改區間測速出包 駕駛開70卻收時速138km罰單

記者許信欽、黃大風、黃國瑞/宜蘭報導

蘇花改「區間測速」上路不到一個月傳出包,陳姓駕駛投訴,他車速70公里定速巡航,卻收到138公里的超速罰單,不但被罰8千元,還要扣牌6個月。他不服申訴,警方查了監視器,發現是區間測速出現判讀異常,至少6個案件受影響,將全面清查比對其他監控設備,若確實沒有違規超速會主動銷單。

蘇花改恢復區間測速,隧道內限速70公里

▲蘇花改恢復區間測速,隧道內限速70公里。

一輛輛汽車駛進隧道,這裡就是「蘇花改」,3月1日開始重新恢復區間測速,但上路不到一個月又出現狀況。有車主接到罰單,時間發生在3月18日晚間10時46分,違規事實在限速70公里的隧道內,時速竟然達到138公里,超速68公里,開罰8000元還將被扣牌6個月。

違規事實上寫當時時速138公里,嚴重超速68公里

▲違規事實上寫當時時速138公里,嚴重超速68公里。

車主陳先生:「我的車是用跟車定速,正常來講它應該是遇到前車會減速,但是它不會超過速限的速度,所以我看到138有點訝異,我就請員警是不是可以幫我確認一下。」

被開罰的車主覺得不太對勁,因為「區間測速」是利用隧道總長除以進出隧道的時間換算成時速,也就是從「時間點」可以抓出錯誤。調查後發現,監視器影像記錄進隧道時間是10時44分59秒,但區間測速檔案顯示進隧道是10時46分18秒,而出隧道時間都一樣是10時47分29秒,整整差了1分多鐘,當然會出現「嚴重超速」。

因區間測速判讀出現誤差,才會誤判車主嚴重超速

▲因區間測速判讀出現誤差,才會誤判車主嚴重超速。

車主陳先生:「3月1日(區間測速)重新上路,還是沒有改善它的設備,當然會懷疑它的設備到底準不準確。」

宜蘭縣警局交通隊長黃文泰:「經過本隊再以監錄系統的比對,該時段有可能被誤觸舉發的車輛大概會有6輛。」

初步調查有可能是在3月9日,廠商更換補光燈等零件後而產生失誤,造成機器判讀誤差。比對調查後,將會主動撤銷罰單,只是區間測速上路不到一個月就出包,也難怪讓車主氣炸了。

警方全面比對調查,若確實無違規將會主動銷單

▲警方全面比對調查,若確實無違規將會主動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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