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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醋男當街猛刺脖頸 好心高職生慘縫百針 檢:不算殺人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案發一個多月,高職生耳朵留下明顯疤痕。(圖/翻攝畫面)

▲案發一個多月,高職生耳朵留下明顯疤痕。(圖/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19歲的鄭姓高職生今年2月因何姓女友人求救遭鄭姓前男友跟蹤,好心開車接送何女,沒想到卻遭鄭男持剪刀割頸,造成43.5公分的撕裂傷,送醫縫百針才保住性命,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將鄭男送辦,但南檢調查後難認鄭男有殺人犯意,跟殺人未遂罪的構成要件不符,上月底依傷害罪聲請簡易判決,讓鄭姓高職生家人無法接受。

據了解,今年2月21日晚間6時許,台南警方獲報永康中山南路119巷內發生打架情事,趕抵後發現2名男子頭頸部都有多處傷勢,協助2人送醫,深入調查後發現20歲的鄭姓男子不滿何姓前女友移除IG摯友身份,雙方爆發口角,鄭男隨後利用定位APP掌握何女位置,到場等候質問。

高職生頸部、臉頰都遭鄭男用剪刀刺傷。(圖/翻攝畫面)

▲▼高職生頸部、臉頰都遭鄭男用剪刀刺傷。(圖/翻攝畫面)

高職生頸部、臉頰都遭鄭男用剪刀刺傷。(圖/翻攝畫面)

何女不堪騷擾,打電話向鄭姓高職生求救,鄭姓高職生好心開車前往中山南路巷內接送,鄭男見狀憤怒難平,從機車內拿出文具剪刀藏在衣袖中,接近鄭姓高職生用剪刀架住其頸部攻擊,2男扭打在地,鄭姓高職生頸部、左臉、右耳及頭部有四處撕裂傷,其中頸部傷勢長達43.5公分,警方趕抵後協助2人送醫,也在草叢中起獲犯案剪刀,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罪嫌將鄭男移送法辦。

警方在草叢中起獲犯案剪刀。(圖/翻攝畫面)

▲警方在草叢中起獲犯案剪刀。(圖/翻攝畫面)

鄭姓高職生上月23日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檢察官僅依傷害罪聲請簡易判決,讓鄭姓高職生及家長相當不滿,認為鄭姓高職生是因為運氣好未傷到要害,但縫了百針才保住性命。對此,南檢指出,鄭姓高職生及證人面對警方偵訊時指出,雙方肢體衝突結束是因為鄭姓高職生向後退,鄭男就沒有再出手,雙方打到流血後就自己停止,並沒有人上前制止。

檢察官認為,鄭男持剪刀攻擊後,尚未對身體致命部位造成嚴重損害,見鄭姓高職生退後就未繼續攻擊,且鄭姓高職生在急診治療4小時就離院,難認有殺人犯意及立即致命危險,最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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