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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半路搶恩師 老師一動作讓刑期減半 結局超展開

記者陳佳鈴/彰化報導

醉男半路遇到害他退學的老師,盛怒之下讓持刀搶劫老師。(示意圖/翻攝畫面)

▲醉男半路遇到害他退學的老師,盛怒之下讓持刀搶劫老師。(示意圖/翻攝畫面)

醉男醉到行徑離譜,恐嚇老師吃上官司。彰化一名張姓男子酒後騎車,騎到一半認出路人是曾經計他兩個大過害他退學的高職老師,在酒氣盛怒之下,竟然持刀恐嚇老師,老師賠了4千5還不夠,最後還被押到提款機前領了4萬元才得以脫身。陳男遭逮,依照持凶器強盜犯行,判刑至少7年以上,不過經老師求情並願意給予改過自新機會,法官最後僅判處張男3年10月徒刑。

但隨即想到老師曾記他2支大過,害其退學,竟持刀恐嚇老師拿出皮包內的錢賠償,否則揚言殺害,老師付了4500元還不夠,張男再要脅陳男拿出提款卡,強取4萬元,後來陳男遭逮後遭判刑至少7年以上,不過經老師求情並願意給予改過自新機會,法官最後僅判處張男3年10月徒刑。

根據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張男(28歲)於去年10月晚上與朋友喝完就後,不但酒駕還在路上遇見曾經記他兩個大過的老師。張男越想越生氣,轉頭攔下老師嗆聲「你記我我2支大過,害我退學沒有畢業證書」等語,陳姓老師不斷解釋,「從未記學生大過,使學生退學」但張男連聽都不聽,還從機車置物箱拿出一把鋸子不斷揮舞,陳男嚇得拿出皮包內的四千五百元賠償,張男還不知足,將老師押往提款機取款四萬元才把人放走。

陳姓老師嚇壞立刻報警,陳男被逮時酒氣還沒退散,一測酒測值為0.48毫克。搶老師的錢,張男犯下持刀強盜行為已違反《刑法》加重強盜罪,最少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審理期間,老師不計前嫌,  多次向法官表示願意原諒被告,並希望法官能對學生從輕發落等語。

法官審酌,張男當時因酒精影響意識能力下降,且並沒對老師造成身體傷害,於是酌減量刑,加重強盜罪部分判處3年10月,公共危險罪4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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