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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躲4個月役期!他找愛滋男幫體檢 結局慘賠8萬仍要當兵

記者游承霖/台南報導

法官判楊男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法官判楊男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新北市一名26歲楊姓男子,為躲4個月役期,竟花費3萬元,找來患有愛滋病的男子替他體檢,卻因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現,楊男遭通報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後,未曾就醫、服藥,進而東窗事發,台南地院審理時,考量楊男犯後坦承犯行,且態度尚可,因此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他4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

判決指出,楊男明知自己在2017年被新北市府徵兵檢查後,被判定為「常備役體位」,卻在2018年間,交付3萬元、健保卡、身分證給一名男子,由他負責安排一名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即俗稱愛滋病)的男子,在2018年9月25日,假冒楊男身分,前往醫院抽血檢驗後,再於同年10月1日,前往淡水衛生所領取「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

楊男隨後又在同年12月25日,前往台南市東區公所,持「全國醫療服務證明卡」辦理役男變更體位申請複檢(申請免役),導致臺南市府徵兵檢查會及役男體位審查會的公務員判定他為免役體位,並登載於兵籍資料及戶役政資料上。

後來直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現,楊男遭通報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後,未曾就醫、服藥,函請內政部役政署轉請臺南市政府通知楊男2021年8月10日前往成大醫院抽血檢驗後,全案這才曝光。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楊男明知服兵役是國民義務,竟委由患有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的人冒名頂替役男體檢逃避兵役,破壞國家兵役制度執行公平性,妨害役政機關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影響潛在國防動員兵力,因此依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他4月徒刑緩刑2年,判決確定隔日起1年內,需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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