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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中士嗆「士官長了不起」遭判刑 上訴求緩刑遭打臉駁回

記者游承霖/高雄報導

陳男上訴請求緩刑遭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男上訴請求緩刑遭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海軍一名陳姓中士,2019年間,不滿謝姓士官長點名他工作態度懶散,竟對他嗆聲「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X!」接著衝上前作勢毆打,一審被依於上官施強暴未遂罪,判刑3個月;陳男不服判決上訴主張,自己認為受到謝姓士官長誣陷,才會犯下本案,請求宣告緩刑,但橋頭地院審酌,謝姓士官長到庭陳述不願原諒陳男,該部隊大隊長也具狀表示,陳男法紀觀念淡薄,其所犯自不宜輕縱,請法院從重量刑,因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2000年入伍的陳男,原為海軍海鋒大隊支援中隊中士,2019年7月奉派前往海軍海鋒大隊機動中隊,支援伙房事務;同年12月6日,不滿謝姓士官長在上午的會議中,提及他的工作態度懶散,竟在下午1時許集合結束後,向謝姓士官長嗆聲「士官長了不起是不是,X!」接著衝上前作勢毆打,遭橋頭地院依「對於上官施強暴未遂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陳男不服判決上訴主張,自己是受誣陷,才會一時情緒失控犯案,事後坦承犯行,過去素行良好,犯罪情狀尚屬情堪憫恕,事出有因,非無端犯上,請求給予緩刑機會。

但謝姓士官長到庭時,仍氣憤難平表示,陳男做錯事就應接受處罰,法院如何宣判,就應如何執行,我不願原諒被告;該部隊鄭姓大隊長也具狀表示,陳男行為導致謝姓士官長領導威信及個人名譽遭受貶損,更嚴重斲傷部隊領導統御,陳男法紀觀念淡薄,所犯自不宜輕縱,請法院從重量刑。

橋頭地院考量,陳男行為對部隊的領導統御及軍紀均有一定影響,難認有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的情形,陳男請求諭知緩刑宣告,礙難准許,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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