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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繳費不找零」惹議!他投100傻眼:這樣有合法?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瑞芳火車站旁有1處停車場貼有「不找零」公告。(圖/翻攝畫面)

▲瑞芳火車站旁有1處停車場貼有「不找零」公告。(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瑞芳火車站旁有1處停車場,因為公告「不找零」引發民眾熱議,有1名網友因為拿了百元鈔票支付20元停車費後,遲遲等不到找零,後來才發現店家有公告不找零,上網抱怨後,有網友建議超收停車費可向消保單位投訴。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上發文表示,29日時,他把車停放在瑞芳火車站旁的自助停車場,停車費為20元,繳費時就在繳費機內投入100元鈔票,不過卻遲遲等不到機器找零,抬頭一看驚見繳費亭的公告寫道,「請勿多繳停車費用,無法找零,盡(敬)請見諒。」

停車場貼有「不找零」公告引發熱議。(圖/翻攝畫面)

▲停車場貼有「不找零」公告引發熱議。(圖/翻攝畫面)

原PO也坦承,由於漏看公告在先,心想若致電給停車場業者後,可能只會得到「已公告不找零的回應」,而且又要花時間與對方溝通,因此打算摸摸鼻子認賠,不過仍相當好奇「停車場不找零」的規定是否合法,因此上網發文求解。

文章公開後,吸引許多網友留言回應,「業者真是高招」、「超收可以向消保單位投訴」,還有網友指出,財政部公告今年1月起,所有停車場與自動販賣機均須開立統一發票,建議可檢舉停車場未開發票,但也有網友發現,該停車場公告貼有國稅局審核的「免用統一發票」貼紙,所以沒開發票也不會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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