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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單原因曝光!網友稱警察缺業績 苓雅警公布密錄器畫面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公布警員密錄器畫面,行人正常穿越馬路。(圖/翻攝畫面)

▲苓雅分局公布警員密錄器畫面,行人正常穿越馬路。(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苓雅分局黃姓警員,18日下午3時行經武廟路及心正路口時,瞥見1輛機車及1部貨車未禮讓行人,隨即上前攔查開單告發,事後網友在臉書發文,並怒嗆高雄警察缺業績了喔!今天警方公布密錄器畫面,反指網友文章有刻意模糊誤導之嫌,警員依法告發取締,並無違誤。

網友在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發文,並以「高雄警察缺業績了喔!」為標題,內容提及這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高雄市苓雅區武廟路與心正路口,朋友給的照片,請高雄冰友們大家小心荷包縮水喔!網友文章引發熱議。

苓雅分局福德所黃姓警員,隨後臉書社團發文澄清,內文提及「還記得去年12月行人一家四口遭酒駕撞擊,導致家庭支離破碎的新聞嗎?當時的畫面對我而言是非常震驚的」等字句。

黃姓警員還說,除那可惡的酒駕犯外,他認為無人禮讓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導致行人一直在路口內無法前行,亦是造成嚴重車禍的原因之一,因此他去年起加強取締未讓行人之力度,藉以教育民眾應遵守停讓行人之規定。

苓雅警分局也公布警員密錄器畫面,福德所長林楓凱表示,網友貼文僅張貼心正路一側無斑馬線的照片,刻意忽略武廟路有斑馬線之事實,顯然有模糊誤導網友之嫌;苓雅分局表示,員警發現違規情事,依法告發取締,並無違誤,本分局力挺同仁勇於執法,並成為同仁的執法後盾。

苓雅分局強調,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均應減速慢行,且應暫停讓行人先行;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民眾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將於轄內各路段加強交通稽查,針對各類惡性交通違規行為,予以取締告發,藉以維護交通安全。

苓雅分局公布警員密錄器畫面,機車騎士未禮讓行人才遭開單。(圖/翻攝畫面)

▲苓雅分局公布警員密錄器畫面,機車騎士未禮讓行人才遭開單。(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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