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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吃邊開車上國道被抓!辯「因為疫情」 仍敗訴罰1萬8千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6/22 14:17 發稿 | 16:00 更新:新增影音 】

男子辯解,因為疫情關係,讓他不敢在休息站用餐,只能在車上邊開邊吃。(圖/翻攝畫面)

▲男子辯解,因為疫情關係,讓他不敢在休息站用餐,只能在車上邊開邊吃。(圖/翻攝畫面)

一名男子因為開車上國道時,被抓到放開方向盤吃東西,挨罰1萬8000元罰鍰,記3點違規點數,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男子不滿,強調因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關係,才不敢在休息站用餐,且沒有雙手放開方向盤。不過法官勘驗員警拍攝的畫面後,認定男子違規,判男子敗訴。

根據判決,男子於2021年12月某日下午,開車行經國道3號南下92公里處時,被警方發現雙手放開方向盤、邊開車邊吃東西,犯危險駕駛,立即舉發,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

男子不服,請求徹罰,強調就是因為疫情,讓他不敢到最近的關西休息站下車吃東西,才會邊開車邊吃,但絕無雙手都放開方向盤,因為他的車子是20年舊車,沒有自動駕駛功能,怎可能放手還能保持安全車距,維持合法速限。即便有幾秒放開,也很短暫。且員警用手機錄影蒐證,又車輛行駛中,可能產生偏差,無法視為證物。

北市裁決所則反駁,如果考慮到疫情關係,可以把車先停在休息區內的停車場,食物拿上車,在車內飲食,沒有邊開車邊吃的必要。

法官則在勘驗過蒐證影片後認為,男子的雙手確實有放開方向盤,因為要吃玉米,涉危險駕駛確定,且員警以手機拍下的影片,相當清楚證明男子違法,男子也未提出員警有變造畫面的證據,因此認定男子違規,判決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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