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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被告還嗆律師!新北女檢座慘了 懲戒罰100萬確定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一名顏姓檢察官遭判罰俸10個月,約100萬元,全案確定。(圖/資料畫面)

▲新北地檢署一名顏姓檢察官遭判罰俸10個月,約100萬元,全案確定。(圖/資料畫面)

新北地檢署一名顏姓女檢察官,2018年間為了要使竊盜案被告曾男認罪,開庭時罵他「謊話連篇」,甚至還在檢察官論壇指稱某律師編劇本給當事人等語,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顏女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去年判她罰俸10個月,約100萬元,顏女不服上訴,職務法庭今(5日)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顏女2018年9月27日開庭訊問竊盜案被告曾男時,對他說:「我從剛剛就覺得你謊話連篇。」並告知:「若勘驗你在警局作筆錄的錄影光碟,沒有你所說4、5個警察圍著,要求你認罪的情況,將從重量刑。」

顏女還對曾男表示,若警察不正詢問或對他言語攻擊,警察將涉及瀆職罪,因此有意將曾男的身分從被告轉變為證人,要求曾男當庭「具結」,但又對曾男說如果他對警察指控不實,將偵辦他偽證、誣告刑責。

另外,顏女2018年10月29日開庭訊問過失傷害案被告兼告訴人詹男時,竟向詹男表示員警提供錯誤的法律救濟途徑,涉嫌瀆職,當庭要把詹男的身分從被告轉變為證人,要求他當庭具結,還說會將他對警察的指控,函送給警察局督察室查處,如果是不實指控,員警會反控詹男誣告,具結後如果敢說謊,將另行偵辦詹男偽證刑責。

合議庭認定,2案顏女這些言行都是以不正方式訊問,迫使2人認罪,再加上,2020年4月1日顏女在辦公室用公務電腦登入「檢察官論壇」,以「真是白目」暱稱發表主題為「律師的劇本」文章,內容為:「律師會編劇本給當事人,並且會教他們說詞及排演,但實際效果不一定」等語,甚至還附上該律師個人臉書截圖,以此方式公開批判律師。

綜合以上事件,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顏女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去年判她罰俸10個月,約100萬元,顏女不服上訴,職務法庭今(5日)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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