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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崩潰提告!超速罰單揪婚外情 小三還為渣夫墮胎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女子偷吃人夫懷孕遭判賠6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北市女子偷吃人夫懷孕遭判賠6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人妻小萱(化名)結婚,某日收到丈夫阿豪(化名)的超速罰單,始知對方長達3年多的婚外情,小三甚至為他墮胎,並在體內裝入避孕器,小萱怒告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台北地院判小三應賠償60萬元。

小萱主張,她與丈夫結婚超過30年,2人育有3名子女,去年11月11日,她發現人在桃園工作的丈夫,卻被開了1張台北市的超速罰單,遂質問對方為何當時沒在桃園上班,丈夫僅說:「我去台北101逛逛」,不願再提更多。

她仍覺得不對勁,遂解鎖丈夫手機後發現,他與陌生女子對話曖昧,包括「愛你、想妳」、「親愛的」、「所以我只是你的妹妹或是性伴侶,可是你在這一塊根本都不缺」等字句。

小萱還說,當時她再次逼問對方,丈夫才承認在外有了小三,時間從2017年到2021年間,小三之前懷上他的種,2人到醫院墮胎後,再裝上體內避孕器;她得知真相後崩潰,並罹患憂鬱、焦慮、恐慌等症狀,遂向小三提告求償150萬元。

小三辯稱,她在網路上認識阿豪後,對方經常提及自己婚姻生活不和,兩人偶爾碰面聚餐聊天,雖然阿豪曾告白過,但她都強調只想做朋友,裝避孕器一事亦與對方無關;阿豪庭訊時證稱,他多次請假開車北上找小三嘿咻,後來小三懷孕時,他還拿1萬5千元給對方墮胎,剩下的錢則給她買補品。

法官根據對話紀錄、小三流產診斷書等證據,認定小三與阿豪確實有發生關係,即使小三強調2人僅是單純聊天,過程中都有劃清界線,但她卻利用阿豪的親密關懷,將對方當成工具人使用,持續接受對方財物,因此判小三侵害配偶權,必須賠償60萬元給,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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