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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人「重複感染」恐無藥?羅一鈞:二度確診會補助投藥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羅一鈞說明確診者投藥補助。(圖/指揮中心提供)

▲羅一鈞說明確診者投藥補助。(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二度感染」新冠病毒的定義,包括症狀與臨床操作檢驗條件合併定義重複感染病症,需要確診1~3個月後出現症狀惡化情況等。媒體問到有醫師分享,朋友在25天內「二度確診」,且Ct值僅18、症狀也更明顯。指揮中心今(19)日說明,目前二度確診已有639人通報,若經醫師研判後有通報紀錄,無論新冠中西藥物部分也會補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9)日公布國內新增27,146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6,779例本土個案及367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37例死亡。目前我國對於重複感染個案的定義為,於發病一至三個月內,符合症狀惡化,PCR陽性Ct值小於27、或快篩陽即算;若超過三個月,PCR陽Ct值30以下,或抗原快篩陽;至於感染一個月內,不算重複感染。

林口長庚醫院兒科急診主治醫師吳昌騰,昨晚發文分享朋友25天「二度確診」,他有接種三劑疫苗(AZ+AZ+Moderna),喜歡戶外活動,並沒有慢性疾病,也無免疫缺陷疾病。不過,第二次確診的Ct值是18,症狀比第一次更明顯,其中喉嚨痛、聲音沙啞、全身痠痛最明顯。但他無法點開「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因為每個人只能限用一次。此事也讓吳昌騰直呼「哇!什麼?怎麼會這樣快呢」。

對於國內目前二度感染的病例數,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自7月1日公布最新重複感染定義後,Omicron到目前累計639位通報研判重複感染個案。而7月1日前包含去年前年數,則為2382位。

羅一鈞也說,我國目前重複感染30天以上的規定跟世界各國相比已相對寬鬆,目前30天內重複感染個案,通報進來時會被篩選掉,得煩請醫師與衛生局聯絡後,會人工進行了解及後續研判。若經醫師研判二度確診,且通報系統有紀錄,不管是西藥、中藥,換言之,包括倍拉維、莫納皮拉韋等口服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針對各個隔離期補助藥品的療程,患者只要經過醫師通報,可進行藥品的申請跟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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