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興訟又敗訴!少校車停路中央酣睡 拒絕酒測被記大過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嘉義憲兵隊吳姓少校將車直接停在路中央,警方將他叫醒後進行酒測。(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嘉義憲兵隊吳姓少校將車直接停在路中央,警方將他叫醒後進行酒測。(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憲兵203指揮部嘉義憲兵隊吳姓少校,平時擔任特種情報調查官,2020年間開車外出時,竟直接停在路中間睡覺,警方叫醒他並進行酒測,吳員卻以警員態度不佳回絕,最後吃了18萬元罰單;憲兵指揮部認為,吳員規避酒測,核定一大過處分,吳員不服提起訴訟,日前最高行政法院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2020年元月間,吳姓少校休假期間開車外出,行經嘉義縣一條快車道時,突然停在路中央不動,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吳員正在車內呼呼大睡,隨即將他喚醒,並聞到吳員身上濃厚酒味,隨即要求酒測;吳員承認飲酒,又擔心酒測值超標,遂以警員態度不佳為由拒絕,警方依法開罰18萬元,並通報憲兵指揮部。

憲兵指揮部介入調查,吳員改口否認喝酒,並批評警方態度欠佳,才不願意配合酒測;但指揮部調閱密錄器後發現,吳員當場承認飲酒,身上也散發濃厚酒味,顯然擔心數值超標,才會規避酒測;指揮部認定吳員酒駕,停在路中央對用路人造成危害,吳員被叫醒後又不願接受酒測,毫無悔悟之心,核定記一大過處分。

吳員不服提起訴訟,要求指揮部撤銷記過,主張他是疲勞才睡著,亦非通過路檢點,警方無權要求他酒測;況且,他不遵守交通規則,僅違反國軍軍紀態樣之一,尚未達到違法程度,侵害法益甚微,指揮部核定1大過處分,有違比例原則。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警員發現易生危害的交通工具,得以攔停並實施酒測,舉發程序合法;至於指揮部一大過處分,亦符合比例原則,因此判吳員敗訴,全案確定。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