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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輪胎變乾弟!「竹科太太」背夫偷吃5次 小王認:我錯了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吳姓男子意外認識劉姓夫妻,但最後卻與嫂子發生關係。(示意圖/pixabay)

▲吳姓男子意外認識劉姓夫妻,但最後卻與嫂子發生關係。(示意圖/pixabay)

在竹科某電子廠擔任協理的劉姓男子,妻子某次出門運動時恰巧輪胎爆胎,路過的吳姓男子好心幫忙解圍,事後吳男與夫妻倆互動良好,不但常到劉男夫妻家中作客,還會參與他們的家庭聚會,劉姓夫妻也把他當弟弟對待,但沒想到吳男卻當起小王偷吃大嫂,東窗事發後,劉男在吳男親口坦承後求償200萬元,新竹地院最後判賠40萬。

判決書指出,劉男和妻子結婚15年,有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妻子2020年11月24日到竹北國民運動中心運動時車子爆胎,吳男主動上前幫忙換胎,於是兩人互換了通訊軟體,事後夫妻倆為了表達謝意,當天就邀請吳男用餐,甚至也讓吳男參加家庭聚會10多次,劉男完全把對方當成親生弟弟對待。

但沒想到,吳男卻與劉男的妻子發展出感情。劉男指控,妻子與吳男多次在家中、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在妻子的電子郵件裡發現吳男傳的「在某一時間又想起有你的回憶」的信件,讓他憤而對吳男求償200萬元。

新竹地院開庭審理,法官從劉男呈上的證據中發現,劉男曾和吳男質問「我對你這麼好為什麼你要上我老婆?為什麼?你不用給我道歉嗎?」吳男則回「對不起大哥,我認錯」;劉男又逼問「你到我家、進家門就可以、就可以脫我老婆衣服?」,吳男同樣也是承認有上述行為。

法官審理,劉男月薪14萬5000元,年薪超過200萬元,而吳男月薪3萬3000元,且有因投資失利向銀行貸款負債,由於劉妻坦承與吳男有發生5次性行為,最後判吳男需賠償劉男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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