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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2月有新歡 舊愛氣炸12刀切腹同鄉 2嫌不認罪收押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某移工宿舍發生情殺案。(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安南區某移工宿舍發生情殺案。(圖/翻攝畫面)

台南安南區的移工宿舍發生兇殺命案,32歲的逃逸移工疑因感情糾紛,遭情敵狠砍12刀身亡,警方鎖定3名越南籍男子,循線逮到把風的黎男及行兇的阮男,依殺人罪移送法辦,台南地院認為黎、阮涉嫌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警方昨(4)日晚間在台中將團姓主嫌拘捕到案,目前仍在偵訊中。

據了解,26歲的團姓男子疑因不滿40歲的前女友分手2個月就跟潘姓死者交往,先與潘男在電話中爆發口角,3日凌晨夥同黎、阮2人前往潘男位於台南市安南區的宿舍,黎男在1樓把風接應,團、阮2人則持刀棍上樓行兇,同宿舍的移工聽聞打鬥聲查看,發現潘男倒臥血泊中死亡,而3名男子行兇後騎車逃逸。

台南地院裁定阮、黎兩人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台南地院裁定阮、黎兩人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警方以車追人,先逮捕黎、阮2人,訊後依殺人罪送辦,南檢聲押,台南地院認為,黎、阮皆否認殺人犯行,但2人供稱迥異,也與現場跡證不符,黎男供稱團男曾因感情糾紛與死者發生爭執,也坦承騎車載團、阮前往死者住處,且知道團男帶有60公分的刀械及鐵棍,仍接應2人離開現場,足認涉犯刑法殺人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阮、黎2 人刻意更換作案車輛,又以雨衣遮蔽車牌,案發後旋即搭乘機車逃離現場,且與境外有一定聯繫因素,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另外,2人否認或僅坦承部分犯行,所述避重就輕,且事後刪除手機內資料,並與共犯約定不能據實陳述,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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