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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雙刀狂魔」害路人枉死 他嫌賠償金太高上訴獲得減免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陳男認主張判賠金額應預扣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獲得高雄高分院改判。(示意圖/翻攝Pixabay)

▲陳男認主張判賠金額應預扣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獲得高雄高分院改判。(示意圖/翻攝Pixabay)

高雄陳姓男子2020年間在住家附近的廟宇被李男嗆「看X小」,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陳男竟回家拿雙刀返回現場將李男砍死,日前一審判決出爐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其中精神撫慰金部分原先判賠610萬元,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認為應扣除犯罪被害補償金,改判43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回顧案情,2020年10月29日下午3點左右,患有失覺失調症的陳姓男子(46歲),只因為在住家附近的廟宇內被李姓男子(22歲)嗆「看X小」,一旁路人勸李男「你不要跟他吵架,他頭腦不好」,陳男惱火回家拿水果刀及生魚片刀返回現場,22秒內將李男狂砍多刀致死。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刑事部分一審已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另民事部分,依李男家屬請求包含喪葬費等判賠610萬元,但陳男不滿金額過高提出上訴,他主張賠償金額應扣除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73萬元,案經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陳男的陳述有理,因此將原判決設撤銷,改判43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另外在刑事判決部分,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並強制監護5年,陳男也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則認為兩者刑期已達19年,與一般殺人罪刑度差不多,在審酌陳男有賠償意願下,改判他10年6月徒刑,但強制監護5年不變,這起案件目前已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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