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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玩股票拒付家用 禁開日光燈只准雨水洗馬桶妻提離婚獲准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婚後沉迷股票,逼迫妻子過嚴苛省錢生活,法院判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婚後沉迷股票,逼迫妻子過嚴苛省錢生活,法院判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一名丈夫,婚後以「存錢投資」玩股票為由,拒絕跟妻子共同分擔家用,甚至用幾近嚴苛的方法要求妻子配合省錢。舉凡接雨水沖洗馬桶、不能用日光燈、夏天不能開電扇,甚至去學校或圖書館裝飲用水回家用。他還要求妻子給100萬元才同意離婚,分居後甚至當陌生人,讓妻子難以忍受。台中地院審結,認為妻子提離婚有理,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女子100年1月與丈夫結婚後,一起住在先生母親名下的房子。她向法官說,丈夫婚後工作不穩又愛玩股票,常藉口要存錢投資拒絕分擔家庭共同支出。丈夫還以省錢為由,要她跟公婆拿三餐食材,家裡不能開日光燈,下雨天要接雨水沖洗馬桶,夏天不能開冷氣或電扇,外出只能搭10公里免費公車或騎腳踏車,甚至到學校、圖書館裝飲用水回家,過著極度節儉嚴苛的生活。

人妻說,她因為兩人經濟觀念落差太大,感情也逐漸淡薄。109年6月因為丈夫不願找正常工作,雙方爭執後,她提出離婚要求,丈夫竟要她付100萬元才願意。她因此心灰意冷,先搬回娘家住,丈夫竟從此沒再跟她連絡,也不願協商2人之間的問題。甚至某次在路上偶遇,丈夫,他卻當她是陌生人,轉頭就離開。

她認為,丈夫已無心經營婚姻,2人形同陌路,婚姻已出現不可回復的破綻,可歸責丈夫,請求法院判准離婚。

法官認為,丈夫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沒提出任何書面資料供審酌。根據妻子說法及雙方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內容談到兩人婚姻問題,丈夫都是已讀不回,妻子所說堪信為真。雙方已無任何夫妻情感互動,僅存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已構成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歸責丈夫程度大,妻子請求離婚有理由判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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