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9年6月!偷拍女學生及同事如廁 國小狼師擁上百影片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曾姓男教師多次在國小廁所偷拍女同事及女學生如廁。(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曾姓男教師多次在國小廁所偷拍女同事及女學生如廁。(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某國小曾姓男教師,先前多次在校內廁所偷拍女同事及女學生如廁,還儲存高達上百段偷拍影像,甚至故意觸碰女學生胸部;新北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曾男9年6月徒刑;至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部分則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1月間,曾男數次潛入國小廁所內,利用廁間隔板下方之空隙,持手機偷拍女教職員及女學生如廁畫面,再將偷拍影像儲存在家中電腦,累積高達上百段影片;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並前往曾男住家及辦公室搜索,當場查扣手機、電腦及硬碟等證物;曾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辯稱他是出於好奇,一度遭到羈押禁見。

法官認為,曾男多次潛伏於女廁,伺機偷拍女性如廁,因此不採信其辯詞,認定他是故意偷拍;法官痛批,曾男身為小學教師,為逞一己私慾,進而偷拍、性騷擾女學生,犯後推諉卸責,毫不尊重教師職責,不但讓孩童心靈受創,家長亦人心惶惶,其他教職員更是深受打擊,遂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曾男9年6月徒刑;至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部分則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針對曾男涉嫌偷拍3名女性教職員的部分,因3人已撤告,該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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