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棒球國手5刀狠殺女友!一審判15年 陰經龍上訴二審求鑑定:判太重

記者王宣晴/台南報導

前棒球國手陰經龍情殺女友一審判15年,全案上訴二審,昨日召開準備庭。(圖/記者王宣晴攝影)

▲前棒球國手陰經龍情殺女友一審判15年,全案上訴二審,昨日召開準備庭。(圖/記者王宣晴攝影)

55歲的前棒球國手陰經龍退役後到台電工作,疑因不滿同在台電工作的張姓女友提分手,今年3月22日上午9時許,持預藏的水果刀殺害張女,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檢方及陰經龍都提出上訴,26日台南高分院召開準備庭,陰經龍坦承犯行,認原審判太重,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陰經龍因罹患癌症,要定期接受癌症治療,並未延押,26日下午親自出庭,他坦承犯下殺人、恐嚇及傷害罪,並表示自己很配合,但認為一審判處15年徒刑太重,辯護律師則提出陰經龍是因為罹病加上憂鬱症,又得知女友要分手才犯下大錯,並拿出就醫證明,表示陰經龍進行癌症治療時被轉介到精神科門診,並非犯案後才有憂鬱症,希望二審能進行鑑定。

前棒球國手陰經龍不滿張姓女友提分手,上班時持水果刀殺害。(圖/資料照)

▲前棒球國手陰經龍不滿張姓女友提分手,上班時持水果刀殺害。(圖/資料照)

檢方則反對精神鑑定主張,指出若每次遇到殺人案,都要主張精神鑑定,是浪費司法資源、拖延程序,在精神鑑定的前提,應該要提出其他證據,能顯示陰經龍在面對某些事是沒有辨識能力。

而張女家屬對於陰經龍未延押表示不滿,認為陰經龍沒有悔意,若未來因為癌症治療保外就醫,等同於沒有受到應該有的懲罰,要求法官重判,「只希望他被關到底」,即便是因病就醫,也要戒護就醫。

回顧全案,前棒球國手陰經龍退役後任職於台電嘉義區營業處職員,張姓女友則是台電外包人員,今年3月17日中午,張女跟陰經龍相約談判分手,陰經龍心生不滿,持水果刀抵住張女頸部恐嚇,導致張女頸部撕裂傷,同年月22日上午9時許,陰經龍趁遞送文件給張女時,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張女的左胸、腹部連刺5刀,其中一刀刺破張女右心房,造成張女大量出血,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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