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請喪假致人手不足 主管狂跳針:所以我要自己想辦法?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想請喪假遭拒。(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原po想請喪假遭拒。(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條,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今(30)日,就有網友詢問,自己因為岳母過世想請喪假,沒想到主管竟認為他態度不對,一直跳針「所以我要自己想辦法?」。對話截圖一出,就引起全網熱議。

今天,就有一名網友匿名投稿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表示自己想請教一下。由於他岳母往生,想請喪假。沒想到他提前告知,主管卻覺得他態度請假有問題,且因人手不夠,無法允他的請假。對此,他分享與主管對話截圖,詢問可以怎麼處理。

主管疑情緒失控。(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主管疑情緒失控。(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只見對話中,原po在工作群組向主管告知,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是岳母的告別式,所以晚上無法值班。而主管直接標記他,問道:「你這樣是叫我自己想辦法的意思?」。原po指出,自己是提前告知當天要請喪假,因此無法值班!沒想到主管卻問道:「所以?我去找人?」。原po非常疑惑:「難道家有喪事,不能請假?」。

主管則表示自己無法幫他值班,直問他「怎麼辦?所以我要自己想辦法?你不行,就是我自己處理?你的處理態度是這樣?」。原po認為對方是主管,所以尊重他、提前告知。而主管感覺已情緒失控:「然後?沒有人值班,我自己的問題?是嗎?」。原po已經很不耐煩:「難道告別式我也不去?今天移靈,我也是先走,趕快來上班啊」。主管則覺得他態度不對,反諷:「你了不起,我不是人,是吧」。

岳母移靈,原po已提早離開,而他不想連告別式也沒去。(示意圖/攝影者宏高)

▲岳母移靈,原po已提早離開,而他不想連告別式也沒去。(示意圖/攝影者宏高)

文章一出,就引起全網熱議「這種處理事情的EQ可以當主管?這公司制度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如果主管沒有辦法找到人,主管就要去代班。因為這又不是無理由請假的」、「他可以不要當主管,不是講那些爛話,這根本對家裡有事的員工情緒勒索」、「主管多領的津貼加給不就是專門要處理這類的事情?」、「意思是建議自己先找職務代理人,但這態度的主管,管理和溝通能力真的欠缺,可以記過了吧?」、「哪家公司啊?勞工局可以介入調查了呀!這主管肯定很年輕,不懂人情世故,更何況是喪假,不能有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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