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成潘懷宗第二!律師黃帝穎:高虹安不論立委市長都枉然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高虹安7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立院助理實質工作證據」記者會回擊林耕仁的爆料。(圖/截自高虹安臉書直播)

▲高虹安7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立院助理實質工作證據」記者會回擊林耕仁的爆料。(圖/截自高虹安臉書直播)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遭對手國民黨林耕仁爆料聘用男友擔任公費助理、詐領助理費,引發議論。律師黃帝穎今(7)天表示,詐領助理費案常判褫奪公權,高虹安不論立委市長都枉然。

黃帝穎律師指出,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自林耕仁爆料已經七日,高虹安仍提不出任何證據!選前被爆貪污,任何政治人物無不拿出證據自清,唯獨高虹安不拿證據,如此異常的危機處理,可見涉案程度升高。

其實,如果李男助理確實拿公費任全職,拿出李男任職國會助理一年多的承辦公文、出席協調會簽名表或會議記錄等對外公文書證,真的一點都不難!除非高虹安說謊。

高虹安別成潘懷宗第二!黃帝穎律師說,詐領助理費屬於貪污重罪,依據貪污治罪條例處七年以上徒刑,多數民代均判刑入獄,潘懷宗認罪並繳回所得,換得緩刑但褫奪公權,因此解除議員職務。

高虹安提不出李男確實任職公費助理的客觀證據,也提不出高虹安自己募款民眾黨60萬的單據(即證李男僅自己自由捐款民眾黨60萬元,非高虹安責任額)。

黃帝穎律師表示,高虹安提不出證據,恐足認涉嫌重大,哪怕是比照潘懷宗,在後續程序認罪且繳還60萬元換免關,但仍褫奪公權,不論立委或市長都枉然!

黃帝穎律師說,高虹安別成潘懷宗第二!圖為士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297號刑事判決主文。(圖/翻攝自黃帝穎律師臉書)

▲黃帝穎律師說,高虹安別成潘懷宗第二!圖為士林地方法院110年訴字第297號刑事判決主文。(圖/翻攝自黃帝穎律師臉書)

高虹安7日上午則在立法院舉行「立院助理實質工作證據」記者會回擊,秀出300多頁LINE對話截圖畫面及參與活動,強調李忠庭過去在擔任助理期間,是有實質參與工作的,並非外界稱的人頭助理。高虹安表示,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相關證據和影片都會交給檢調偵查。

 

加入 @setn 好友 #九合一選後新政局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