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許智超報導
雲林林內鄉公所將普發現金,鄉民年底前可領到3600元。(示意圖/資料照)因應近期國際情勢變化及物價持續上漲,造成民生壓力,雲林縣林內鄉公所提出發放生活慰助金自治條例,並於19日經鄉民代表會三讀通過,只要今年3月31日前設籍於林內鄉,每人可領3600元,初估有超過1.6萬人符合資格,總經費約5800萬元,預計於今年底前發放。
林內鄉公所指出,因應近期國際情勢變化及民生物價持續上漲,造成鄉親生活壓力,經審慎評估及檢視公所財政後,在不影響地方建設下兼顧民生照顧,提出發放生活慰助金,並擬訂自治條例送鄉代會在這次定期會審議。
鄉代會主席許林玉琴表示,公所有能力發錢,大家都很高興及支持,鄉長說鄉庫還有4億多,因此在審自治條例時,也有鄉代建議提高至6千元或1萬元,經公所說明,鄉庫現有財源4億多還要用來發員工薪水、工程款、建設經費等,剩餘1億3000萬要用於公墓整理、清潔隊購置碎木機、洗街機等,最後達成3600元共識。
鄉公所說明,發放對象為2026年3月31日前設籍,且造冊前仍於籍內的鄉民,包括今年3月31日前出生但尚未辦理戶籍登記的新生兒,只要於期限內完成登記亦可領取,初估有超過1.6萬人可領取,總經費約5800多萬元,鄉公所將提出墊付案,待鄉代會6月中旬臨時會通過後,即展開發放作業。
鄉公所強調,預計年底前完成現金發放,讓鄉親及時獲得實質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