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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富女酒駕開敞篷撞死工人 一審判刑7年6月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11/23 12:16 發稿 | 14:24 更新判決理由】

法官認為,林女已有2次酒駕紀錄還被判刑,卻不思悔改。(圖/資料畫面)

▲法官認為,林女已有2次酒駕紀錄還被判刑,卻不思悔改。(圖/資料畫面)

29歲女子林筱路3度酒駕、長期無照,日前開著敞篷跑車撞死一名方姓工人,被依法起訴,被收押至今。士林地方法院19日辯論終結,林女認罪,希望法官考量她自首得減輕其刑,且她也因為經濟困難,無法與家屬和解。23日士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法官認為,雖然林女在審理期間認罪,但林女肇事後,前有工程車阻擋,倒車時又被6、7名工人擋下,肇事地點距離派出所也近,顯見其自首,為受情勢所逼,因此不符自首減刑要件。

另林女已有2度酒駕並被判刑紀錄,也知悉社會大眾不會原諒酒駕行為,加上政府近年來大力宣導酒駕零容忍,林女仍3度酒駕且超速,已超過法律容許範圍,造成家屬無法磨滅之傷痛,若輕縱,無異助長酒駕者僥倖心態。考量林女至今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法判刑。

林筱路被控於6月21日,酒駕又無照狀況下,開著名貴敞篷跑車,在新北市淡水竹圍派出所前,撞死正在進行道路施工,54歲方姓工人。因這已經是林女第3度酒駕,引爆眾怒,被起底經常在臉書上炫富,罰金沒繳被通緝,甚至被指曾從事柬埔寨跨國仲介詐騙的工作。

檢方偵辦後,認為林女在2014年9月、11日2度酒駕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卻不思悔改再犯,依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而致人於死罪嫌,將林女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時,林女認罪。法官認為,林女犯嫌重大,2015年間又因酒駕案未到案執行被通緝,且僅投保強制險,未來恐面臨高額民事求償,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羈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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