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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今起需掛牌、投保才能上路 明年底前免收450元規費

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需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圖/資料圖)

▲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需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圖/資料圖)

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電動自行車)今(11/30)起正式領牌納管,新購車未掛牌可罰1200到3600元,11月29日前已購買的舊車則有2年緩衝期申請掛牌作業,交通部公路總局說明,只要再2023年底前申請,就可省下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

交通部修法規定,新出廠的微電車需掛牌且強制購買汽車保險,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最高速限25km/hr以下,不可酒駕,11月30日起新購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罰1200到3600元;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可罰1800至5400元;未投保強制險,可罰750元到1500元,未投保還肇事可罰9千至3萬2千元;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可處新台幣300元罰鍰

民眾11月30日起辦理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有效期間30日以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及規費450元;另移工需檢附雇主同意書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合格後,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公路總局為鼓勵已上路並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能儘早申請掛牌,祭出13個月規費減免優惠,自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完成申請掛牌,免收450元的牌照和行照規費,等同掛牌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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