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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黨市議員候選人是酒駕累犯!選前喝茫撞飛2騎士 判刑6月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郭榮先過去就有酒駕紀錄,今年6月間有再度酒駕上路,遭判刑6月。(圖/翻攝自郭榮先臉書)

▲郭榮先過去就有酒駕紀錄,今年6月間有再度酒駕上路,遭判刑6月。(圖/翻攝自郭榮先臉書)

以「藥師監督」作為口號,代表新黨角逐台北市議員失利的藥劑師郭榮先,過去就有酒駕前科,今年6月間,又再度無照酒駕上路,駕車撞飛2名機車停等區內的騎士,測得酒測值0.78mg/L,士林地院也在他落選後不久審結,痛批他法治觀念薄弱,依公共危險罪嫌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現年43歲的郭榮先,106年間,在新北市三重朋友住處喝酒後駕車返家途中,自撞台北橋分隔島,造成自己左側前臂、左側手肘受傷,測得酒測值0.79 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於107年5月7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而他在今年6月1日晚間,前往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一間知名川菜餐廳用餐,席間喝了不少威士忌,仍在當天深夜11時許駕車離開,沿著承德路由南往北行駛,行經民權西路口時,遇上紅燈卻未停下,直接撞上前方機車停等區內的2機車騎士,造成2人受傷,警方到場時,郭榮先主動向警方坦承為肇事者,測得酒測值0.78mg/L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士林地院審理時考量,郭榮先過去就有酒駕前科,他卻漠視政府對酒後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法令宣導,罔顧自己生命、身體及公眾往來安全,再犯本件公共危險罪、無照及酒醉駕駛而犯過失傷害罪,顯見他輕忽酒後駕車所可能造成的潛在性危險,法治觀念薄弱。

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罪》累犯,判他5月徒刑,另依《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酒醉駕車而犯過失傷害罪》判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據悉,以「藥師監督」作為口號的郭榮先,代表新黨角逐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在本次選舉中拿到604票,同區16名候選人中,排名倒數第2。

郭榮先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圖/翻攝自郭榮先臉書)

▲郭榮先遭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圖/翻攝自郭榮先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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