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倒塌疑偷工減料 土木技師批:建築法十年來修不了

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現在要查有沒有「偷工減料」,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批評「建築法第13條」真的該修了!雖然明文規定,建設公司建案監督監造,都必須有執照的建築師卻沒有相關罰則,等於建築師「有權無責」。

余烈說:「在現場我們的技師,除了去救災以外,我們鄭理事長他帶領的救災團隊,同時也在做蒐證,這個都是已經掌握在手上的證據,當然他要一併在鑑定報告書裡面呈現出來給檢察官,這個都是已經有的證據,當然我不應該在這裡提前公布,我只是很憤慨說,為什麼大家要把方向搞錯了,是我們的制度面我們的法律面出了問題。」

究責維冠倒塌 余烈:土壤液化非主因

▲余烈認為立法很有問題。

余烈認為建築法的立法有很大的問題,「我們現在都是建設公司成立的門檻低,設計的建設又拿建設公司的錢,監督、監造國家賦予的法定的監造權叫建築法第13條,它是唯一的法定監造人,其他的技師不能去挑戰他,這個法在立法院修了幾十年修不過去,因為建築師反對建築法13條,唯一的法定的建築物的,設計跟監造人就是建築師,然後他要拿建商的錢,你說他要不要反對,法定的堅造人就是我蓋這個房子。」

究責維冠倒塌 余烈:土壤液化非主因

▲余烈質疑建築法有很大的漏洞。

余烈直言政府應有職權去做管理,余烈表示:「維冠他是1992年拿到執照,然後1994拿到使用執照,你說關鍵是建築師,我跟各位報告什麼叫建築法13條,根據這個建築法13條,是建築物的設計人跟監造人就是建築師。他是唯一的其他技師都不能去做的,唯一的法人我們要修這個法,你知道美國怎麼做嗎?雖然美國跟我們一樣,他的建設公司的成立的門檻低,這個權是掌握在政府,所以我們行政院長其實在第一時間,應該怎麼講我們的制度面、我們的法律面要做徹底的改變,建商申請了建照就交一筆費用給政府,這些監造人不要去拿建商的錢、拿政府的錢,像我們納稅納給政府,我要核准你這張建築執照,你交一定的百分比給政府。」

究責維冠倒塌 余烈:土壤液化非主因

▲若要遏止憾事的發生,要做徹底的改變。

不僅如此,希望未來建設可以透過政府的力量,去尋求國家考試的技師,再去監督建商的營造,余烈說:「政府去委託有資格國家考試資格的技師,結構技師也可以土木技師,有具資格的人像代表美國政府去查你每個樓層、你的鋼筋,我剛剛講的那一些問題自然就過不了關,像林肯大郡一樣。」

究責維冠倒塌 余烈:土壤液化非主因

▲鋼筋、鉚釘、續接器皆是維冠倒塌很重要的關鍵。

余烈砲火猛烈,哪有建設公司一手掌握所有,自己核准、過關,余烈說:「建設公司自己做營造廠的老闆,然後建設抓來當總經理,自己設計、自己投資、自己監督哪有機制自己核准過關,核准是政府核准所以在整個過程這樣,像維冠金龍大樓一樣毫無監督可言,難怪我剛剛講那些鉚釘、那些箍筋不夠,甚至主筋、主要樑柱的、主要鋼筋的數量很明顯跟設計圖的要少一點,鋼筋少、混泥土的強度不知道夠不夠,很明顯在現場的做法都不對。」

究責維冠倒塌 余烈:土壤液化非主因

▲余烈說:「維冠的結構系統很有問題」。

最後,余烈分析維冠大樓設計問題,質疑整個結構、主筋、續接器皆有很大的瑕疵,余烈:「我們這裡跟大家說明,整個結構系統是有問題的比如說你往東側,往燦坤那邊倒,那一整排不只有燦坤,是一整排是店面都是騎樓,騎樓本來就是一個非常脆弱的點,所以地震來的時候倒。那有一個剛好是什麼,很要命的是從西側往東側倒,西側的鋼筋續接器品質出問題,我的手機裡面有那個鋼筋續接器,是主筋搭建的地方整個被拉拖掉了,你說做實驗的時候,鋼筋斷掉、鋼筋續接器還不至於壞了,鋼筋壞在前面,所以後面沒有拉的力量,整棟大樓就往東側倒,這個維冠金龍大樓倒的原因就很清楚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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