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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試提1要求全被打槍!僅1間肯給年薪55萬 網愣:你真敢說

生活中心/賴俊佑報導

原PO面試提出1年最多上班220日的要求,被多數公司打槍。(圖/翻攝自 Dcard、Pixabay)

▲原PO面試提出1年最多上班220日的要求,被多數公司打槍。(圖/翻攝自 Dcard、Pixabay)

薪水高和假期多你選哪一個?一名男網友不想要工作時間太長,因此求職提出「一年最多工作220日」要求,被很多公司打槍,所幸最好遇到現在的公司,一年僅上班190多天,每日上班8小時,雖然相較大學同學起薪不高,但他完全不在意「雖然我薪水不高,但我假期多啊」。

原PO在Dcard發文指出,他自認不是一個努力又勤奮的人,只會完成分內工作,不做多餘的作業,跌跌撞撞完成碩士學業後,先出國窮遊1個月,才回國開始找工作,原PO認為相較國外,台灣工作時間太長,因此聽取朋友建議,在面試前提出要求「一年最多工作220日」,主要是365天扣掉1年所有的週休二日104天、所有節日12天和特休最高天數30天,他以此為目標找工作,如果過了半年沒有找到工作,就回歸現實。

原PO後來不論投履歷還是人資找上門,只要提出「一年最多工作220日」要求,多數公司都會拒絕,少數可接受的公司,在面試談條件也不太順利「要先騙我進去的T公司、整個面試一直在勸我打消念頭的C公司、只肯讓我算兼職的S公司、整個面試都在對我冷嘲熱諷的T2公司和A公司」。

親友認為應該去薪水更高的公司,不過原PO認為自己薪水不高、但假期多。(圖/翻攝自 Dcard)

▲親友認為應該去薪水更高的公司,不過原PO認為自己薪水不高、但假期多。(圖/翻攝自 Dcard)

不過原PO很幸運遇到了H公司,當時老闆覺得他的要求很有趣,就提出面試邀約,面試過程意外順利,薪水和工作環境也不錯,公司僅要求一年至少上班190日,但固定上下班時間不嚴苛,原PO就決定在這間公司上班,一待就是4年。

原PO表示,他目前年薪55萬,雖然薪水比同業的低,也沒KPI獎勵,但至少供房和旅遊還能負擔的起,許多人為他感到可惜,應該去薪水更高、福利更好的公司,但他短期內不會想離職「至少我覺得目前生活和工作的平衡很好,再加上我原本就沒那衝勁,現在的感覺我就覺得很好了!雖然我薪水不高 但我假期多啊」。

貼文曝光,不少網友羨慕原PO「不錯欸,台灣大多工時太高,感覺生活剩下工作」、「我也喜歡錢少假多,可惜不像你這樣能跟公司談條件的精英」、「不愁吃穿的話,真的錢夠用就好」、「不錯,有工作、有生活,晚上有自己的時間」、「覺得你這生活很棒啊!我一點事業心都沒有,也沒什麼努力的動力,我就想過著擁有完整下班時間的生活」。

也有網友認為原PO應該條件夠好,才敢提出特休30天的要求「敢直接要求年假30天滿厲害的,大部分台灣公司應該都不會答應」、「一進去就直接特休滿30天,課金了吧」、「剛進新公司就直接要求特休30天?你也真敢說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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