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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鑑識楷模」吸毒被抓!不服2大過免職提告 法院判敗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黎員曾是刑事局的鑑識楷模。(圖/資料畫面)

▲黎員曾是刑事局的鑑識楷模。(圖/資料畫面)

曾獲前總統馬英九表揚反毒有功的刑事局前指紋辨識專家黎添來,間因被逮到上網揪團開毒趴,刑事局記2大過免職。刑事部分則獲緩起訴,並得自費接受戒癮治療。不過黎員不服記過免職,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懲處沒問題,判決黎員敗訴。可上訴。

全案原於2021年12月間,台北市松山分局員警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有人疑似利用交友軟體揪開毒品趴,當下不動聲色約好參加。抵達現場後即表明身分進行逮捕,果然在對方身上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進一步清查身分,更令員警傻眼。因為對方竟然是「自己人」,還是2線3星的警務正,也就是黎添來。

案發後,刑事局隨即以2大過處分並建議免職。警政署認定黎員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記2大過,並依刑事局建議,核布免職。

而檢方偵辦期間,黎添來坦承施用安非他命,檢方考量黎男認罪且無前科,又願意自費戒癮治療,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得支付公庫2萬元,及接受觀護人安排的18小時課程。高檢署發回,檢方訊問後再度予以緩起訴處分,增加須自費戒癮治療條件。

不過黎員認為,當天日休假日,並無利用職務之便的問題,所犯之罪也與業務無關,也未影響工作。且任職鑑識工作25年,期間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實質上也提升刑事局聲譽,還曾獲「鑑識楷模」,案發後他已認罪,不應受如此嚴重懲處,因此提告請求撤銷處份。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政署考量黎員施用毒品,嚴重影響公務人員聲譽,因此記2大過處份,並依刑事局建議予以免職,並無違誤,判決黎員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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