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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連轟51槍「不會留案底?」律師揭6情況可塗銷

社會中心/柯美儀報導

少年持槍掃射一間當鋪51槍。(圖/翻攝畫面)

▲ 少年持槍掃射一間當鋪51槍。(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土城一名劉姓少年,昨(20日)持步槍掃射一間當鋪51槍,目前已遭到新北地院少年法庭開庭後裁定收容。就有網友指出,由於持槍手未成年,除了可以輕判之外,成年後還可塗銷前科,保護少年免於標籤化,也讓他們有機會回到正軌,讓他不禁好奇「是真的嗎?」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梁雨安律師表示,在6情況下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可塗銷。

少年遭到新北地院少年法庭開庭後裁定收容。(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少年遭到新北地院少年法庭開庭後裁定收容。(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朋友告訴他17歲開槍少年因為未成年,會去台北少年觀護所渡假。少年犯本刑5年以下之罪,接受適當處分後,成年即可塗銷前科,就算是5年以上的罪刑,成年3年後也可塗銷,除可保護少年免於標籤化,也讓他們有機會回到正軌,這讓他好奇「不會有案底是真的嗎?」

《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梁雨安律師表示,持槍掃射本身,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會起訴並判刑,其關於前科(案底部分)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係執行刑罰完畢(進去監獄關出來後)後3年,依法才會塗銷,並非成年後3年就塗銷」。

警察機關接獲少年法院有以下6種情形之通知,應辦理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塗銷:

(一)受轉介處分執行完畢滿二年。

(二)受保護處分之執行完畢或撤銷確定滿三年。

(三)受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滿三年。

(四)受不付審理之裁定確定。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裁定,不在此限。

(五)受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

(六)受無罪判決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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