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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1南下3車連環撞!大貨車沒擺三角錐 轎車5分鐘後「追尾」撞上1死2傷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國道1號今(26日)凌晨發生死亡車禍。(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今(26日)凌晨發生死亡車禍。(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南下106.4公里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6日凌晨1時25分許,一輛大貨車疑似未注意行車狀況,將前方小貨車撞翻,大貨車隨即停在車道上,但並未在車後擺放三角錐示警,造成轎車追尾撞上,事故一共造成3人送醫,其中轎車駕駛傷重宣告不治。

這起車禍發生在國1南下106.4公里處,行駛於外側車道的大貨車大貨車行駛外側車道,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行駛外側車道之自小貨車。兩車撞擊後營業大貨車停止在中線車道、自小貨車側翻於外側車道。約5分鐘後1輛自小客車再追撞營業大貨車後車尾而肇事。

現場自小貨車駕駛、乘客及自小客車駕駛共3人送醫救治,自小客車駕駛於送醫傷重不治。事故現場約於3時10分解除恢復通車,事故由楊梅分隊依規定調查處理中。

轎車撞上大落車車尾,駕駛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轎車撞上大落車車尾,駕駛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轎車撞上大落車車尾,駕駛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國道警呼籲,駕車時精神不濟打瞌睡或分心,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駕駛人應養足精神再上路,疲勞時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避免事故發生,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警方也提醒,國道高速公路夜間無路燈照明之路段,因視線不良及車速快,有遭其他車輛撞擊之風險,倘如車輛故障於車道中無法移置時,應於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擺設故障標誌等安全措施(並視現場照明情形增加爆閃燈或其他警示燈光),肇事後未依規定擺設故障標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處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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