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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經紀人被控掏空爆案外案 神鬼女員工涉盜竊公司資料辯:我是吹哨人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開庭結束,蕭女(粉紅衣)匆匆離開法院。(圖/記者楊佩琪攝)

▲開庭結束,蕭女(粉紅衣)匆匆離開法院。(圖/記者楊佩琪攝)

藝人明道的經紀人李詩翔和小S老公許雅鈞等人合創公司「奧達士」後,被控掏空4千萬起訴,全案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而奧達士大股東極光公司另又發現,公司內任職5年,月薪4萬元的蕭姓女員工涉嫌將公司商業機密複製、交給李詩翔,還盜賣公司商品,依法提告。台北地方法院2日開庭,庭訊時蕭女強調自己是「吹哨者」不是內鬼。

根據周刊報導,極光公司主張,蕭女任職極光公司5年時間,卻自2019年起至2020年7月間,擅自將極光公司內部報價單、訂購單、出貨單等資料,帶回家複製到自己私人筆電裡,再偷偷放回。整個盜拷公司資料的過程都被監視器拍下來。又將公司代表人與廠商往來的營業秘密,洩漏給男友。

極光公司委任律師表示,蕭女是極光的員工,卻認別家公司當老闆,盜竊資料還辯說合理。(圖/記者楊佩琪攝)

▲極光公司委任律師表示,蕭女是極光的員工,卻認別家公司當老闆,盜竊資料還辯說合理。(圖/記者楊佩琪攝)

另極光公司又發現,蕭女因負責公司新品發布會等業務,涉嫌自2017年底開始,趁機借出公司倉庫裡存放的商品,私下轉賣給他人,且經調查發現,月薪僅4萬元的蕭女,財富高達2億餘元,對蕭女提起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告訴,並向蕭女求償1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2日開庭,蕭女親自出庭,不過她強調自己並非竊取者而是吹哨者。極光公司委任律師則在庭訊後表示,蕭女於檢方偵辦期間,自陳之所以竊取公司資料,是受到李詩翔指使,且她是極光公司的員工,卻沒經過任何人同意竊取資料,即便是有「其他人」同意,但「其他人」都和極光公司無關,根本是「認了其他公司老闆才是她老闆」,意即李詩翔是她老闆,所以她拿資料合情合理,這對極光公司而言根本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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