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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衰了!買車1個月「離奇被扣牌」 提告還敗訴原因曝光

記者陳佳鈴/桃園報導

買下二手車衰運卻不斷,無故被扣牌提告還敗訴。(示意圖/資料照)

▲買下二手車衰運卻不斷,無故被扣牌提告還敗訴。(示意圖/資料照)

太衰了!才剛買下車才開一個月,竟然無故收到罰單還要扣牌!桃園一名徐姓女子2022年10月在拍賣市場上買下一輛二手車,不料才1個月後她突然收到罰單,原來是前車主開車時「嚴重超速」,要吊扣牌照6個月,讓她完全無法接受,決定提告請求「撤銷處分」。對此,桃園地院日前審理案情,認為警方開罰「合法有據」,審酌後駁回徐女請求。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女2022年10月25日買下一輛二手車,不料11月11日突然收到一張罰單,內容稱李姓前車主因為嚴重超速,在限速50公里道路飆到118公里,必須吊扣牌照6個月。徐女事後決定提告,主張她與前車主完全不認識,且既然車輛已拍賣,新車主不應該受罰,請求法官撤銷處分。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根據相關證據發現徐女當初買的轎車,2022年7月11日確實曾在台中嚴重超速,顯見警方告發並無違誤,且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條第2項規定,車輛受罰吊扣或吊銷車輛牌照者,不會因為車輛所有權移轉、質押、租賃他人或租賃關係終止而免於執行。

法官認為,車輛曾經違規且事證明確,警方裁處合法有據,亦無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之情事,審酌後駁回徐女請求,維持原處分,至於李姓前車主因違規行為,使得車牌遭吊扣,進而造成徐女在吊扣期間無法使用車輛,徐女應另循民事紛爭解決途徑,請求李姓前車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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