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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確診新冠男外出考公務員考試!4天後收到隔離通知 挨告獲不起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姓男子二度確診新冠肺炎,仍外出考試,考完才收到通知要隔離,因此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姓男子二度確診新冠肺炎,仍外出考試,考完才收到通知要隔離,因此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高姓男子於2月間,二度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被考試院考選部認定,未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仍赴考場考試,將高男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函送台北地檢署。檢方偵辦後認為,高男於考試後4天才接到主管機關的隔離通知書,沒有主觀上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高男於2月8日確診新冠肺炎,2月10卻仍赴位於台北市中國科技大學的考場,參加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事後衛生福利部清查應考人資料,發現高男未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還赴考場,有傳播疫情之虞,違反新冠特殊條例規定,通報考選部,由考選部函送北檢偵辦。

案件偵辦期間,高男坦承有到考場考試,但沒有故意傳播病毒,且他是二度確診,當時相關隔離規定已有更改,他也詢問過友人,以為只要快篩陰性就可以出門。考試當天,他自行快篩,結果陰性,因此外出。直到2月14日才收到通知書及簡訊通知必須居家隔離。

檢方認為,高男在應試後4天才收到隔離通知,應試當天根本無從得知,難認有任何主觀上犯意違反主管機關規定,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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