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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攝亂入還大吃大喝發酒瘋!新娘崩潰PO文反挨告求償5萬 法官判免賠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男與新人在婚宴上的紛爭,當時上了各大電視台版面。(資料照/翻攝自PTT)

▲黃男與新人在婚宴上的紛爭,當時上了各大電視台版面。(資料照/翻攝自PTT)

一名楊姓新娘請朋友代為在網路上發文,抱怨黃姓婚禮錄影師不僅在現場頻頻亂入親友拍照場景,還大吃大喝桌上的菜、酒,新郎請黃男離開,黃男還大鬧報警。事後黃男不滿事情被PO上網,對楊女提告求償5萬元並要求道歉、撤文。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消費者權益為可受公評之事,判決楊女免賠。可上訴。

根據判決,楊姓新娘於2020年12月26日撰文並委由朋友在PTT上發文,表示2020年12月24日在君悅飯店舉行婚禮,黃姓錄影師不僅遲到,也拒絕將關掉強光,導致現場氣氛很僵,還一直站在新郎旁邊,使得親友無論怎麼拍照,都會拍到黃男。

晚宴前的餐前酒會上,黃男且不停吃喝,喝到醉到服務人員都上前制止。但黃男甚至大刺刺坐在遲到的賓客座位上大吃大喝,請黃男離開,黃男卻當場發起酒瘋,且反而報警找警察來,只得掏3000元給黃男才結束這場風波。

對此,黃男不滿楊女的發文,還讓各大電視台報導,認為毀損其名譽,違反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依民法規定請求除去張貼誹謗文字的公告,並請求楊女賠償5萬元。

黃男強調,是新人因為燈光問題把氣出在他身上,他從早忙到晚,其他工作人員都有便當吃就唯獨他沒有,隨手拿了桌上的餅乾和一點飯菜充飢,就要被新郎趕出去,他怎麼道歉到沒用,實在不甘受辱,才會找新郎理論,結果是新郎報警找來警察,楊女還在PTT上發文,使得各大電視台均報導,播出的照片也都沒將他的身影進行遮蔽,嚴重侵害他和公司的名譽,因此提告求償。

針對黃男的說法,楊女反駁,PO在PTT上的照片都有將黃男的容貌遮掩,新聞報導的畫面則是媒體記者向警方索取密錄器畫面播出,並非她提供。

法官審理後則認為,楊女是以受害消費者的角度陳述事件,為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的評論,且內容未有誇大或杜撰,有理由相信為真,而之所以會發文,也是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正當行為。另婚宴為公開場所,黃男被拍到的照片被PO網,並不構成侵害肖像權。刑事部分,黃男對楊女提告也不起訴。

又黃男執行婚禮錄影業務的行為,為對外公開經營之商業行為,本得屬受消費者傳述評論的範圍,亦得為新聞媒體報導之對象,並與之為商業行為之監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公共利益有關,因此要求去除文章、照片等均屬無據,判決楊女免賠。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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