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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行人發呆他開車通過吃3600元罰單 網譏「開車地獄」警方說話了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民眾PO網,說有過馬路婦人路邊發呆,他開車過去竟吃罰單。(圖/翻攝爆廢公社二館)

▲民眾PO網,說有過馬路婦人路邊發呆,他開車過去竟吃罰單。(圖/翻攝爆廢公社二館)

交通新制改善行人地獄,卻有台中民眾控訴,他開車經過路口,行人在「斑馬線發呆許久」,開車通過卻吃3600元罰單,申訴也遭駁回,網友譏現在變成「開車地獄」。警方表示,事發在5月底,該婦人當時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並無發呆狀況,駕駛違規屬實。

婦人要過馬路時站在路邊,有看來車狀況,並無發呆狀況。(圖/翻攝畫面)

▲婦人要過馬路時站在路邊,有看來車狀況,並無發呆狀況。(圖/翻攝畫面)

交通新制7月1日上路,駕駛人如果不禮讓行人穿越馬路,將重罰6000元。一名男網友昨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PO文,他說自己因為遇到站在斑馬線旁發呆的婦人,結果也被開罰。

他也貼出罰單說,當時開在台中市南屯區,看到婦人站在斑馬線旁人行道上發呆很久,所以才開車通過,結果卻被檢舉開罰,申訴也無效。唯一慶幸的是,事件發生在6月30日之前,所以挨罰金額是3600元,而不是6000元。

貨車與機車未禮讓行人就通行,遭警方拍照,逕行舉發。(圖/翻攝畫面)

▲▼貨車與機車未禮讓行人就通行,遭警方拍照,逕行舉發。(圖/翻攝畫面)

貨車與機車未禮讓行人就通行,遭警方拍照,逕行舉發。(圖/翻攝畫面)

網友也熱議說,「以前說是行人地獄,現在是開車地獄」、「很多人只是站在路口不知道在等什麼,每次看到這一種就很掙扎啊」、「一起揪團站在路口打傳說,攝影機架著荷包滿滿,癱瘓台灣好輕鬆喔」、「有些行人就是要站在第一條斑馬線上等紅燈,一些開車的騎車的轉彎的都有機會被開單」。

警方否認婦人有路邊發呆狀況,開罰有據。(圖/翻攝畫面)

▲警方否認婦人有路邊發呆狀況,開罰有據。(圖/翻攝畫面)

第四警分局表示,本案是黎明派出所警員在5月31日下午1點多,於南屯區黎明路二段的行人穿越道擔任守望勤務時拍攝。當時發現一名婦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要通行,但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違規屬實,才予以舉發。該名網友指稱婦人在路邊發呆許久,他才通過遭罰,與事實不符。

警方表示,經再次檢視照片內容,該時段未停讓行人汽機車共2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款,依舊制處3600元罰鍰。本分局依法持續要求所屬行人正義執法,以維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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