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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了!拖吊業者台64搶生意擋車不給同業拖 警一查2業者通通違規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 7/18 19:52 發稿 | 21:32 更新:新增影音 】

警方詢問車輛拋錨的高姓女子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警方詢問車輛拋錨的高姓女子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高姓女子昨天(17日)下午因車輛拋錨在新北市64線快速道路上,隨即聯繫歐姓拖吊業者到場協助,沒想到,另名毛姓拖吊業者路過發現,立刻上前強行要將車輛拖走,更宣稱歐男並非特約業者,無法實施拖吊作業,後續更驚動警方到場,而經警方勸說後,毛男這才悻悻然離去;而警方追查發現,2拖吊業者其實都並非公路總局特約廠商,因此將對歐男製單告發,另通報主管機關,毛男有違規拖吊意圖,將被記點。

據了解,25歲高姓女子昨天(17日)下午1時許,駕車行經新北市五股區台64線西向9.3K處時,車輛突然拋錨在路邊,高女見狀便聯繫45歲歐姓拖吊業者到場道路救援。

警方詢問車輛拋錨的高姓女子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警方詢問車輛拋錨的高姓女子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沒想到,25歲毛姓拖吊業者路過發現高女的拋錨車,便來搶生意,強行要將車輛拖走,更表示歐男並非特約廠商,無法在快速道路上實施拖吊作業,高女見毛男蠻橫不講理,於是報警尋求協助。

轄區蘆洲警方到場了解事發經過後,告知毛男不可故意擋車不讓其他拖吊業者施作,且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快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未獲車主同意不得執行拖吊作業,毛男見警方搬出法條,最終悻悻然離去,讓高女指定的歐姓拖吊業者進行拖吊。

後續警方追查發現,2名拖吊業者事實上都不是公路總局的特約廠商,依規定不得在快速道路上實施拖吊作業,因此,有拖到車的歐姓拖吊業者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處6百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至於意圖拖車的毛男,警方則將通報公路總局,毛男有違規拖吊意圖將被記點。

警方詢問毛姓拖吊業者。(圖/翻攝畫面)

▲警方詢問毛姓拖吊業者。(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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