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捷運站激情活春宮 兩人認罪判拘十天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那晚發生什麼事都不記得了!」台北市1名41歲林姓女子,去年11月17日凌晨3時許與朋友在錢櫃KTV中華店歡唱,結束後她與蔡姓男子(29歲)捷運站旁聊天,林女竟趁著酒意,大膽脫下蔡男褲子開始口交,路人發現兩人誇張行徑,拍下照片後上傳《爆料公社》,警方約談兩人後函送法辦。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風化罪,將兩人各判拘役十日,得易科罰金各一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女與蔡男原本互不認識,當天兩人應朋友邀約而來,席間杯晃交錯,兩人相談甚歡,結束後林女仍依依不捨,拉著蔡男在捷運站口聊天,酒精催化下林女突感慾火焚身,著手解開蔡男皮帶,蔡男不但沒拒絕,甚至還壓著對方的頭,蔡女識趣地開始口交,毫不在乎身旁是否會有人經過。

未料兩人正在上演激情戲碼時,路人剛好騎車經過,發現兩人正在上演活春宮,連忙拿起手機拍照上傳《爆料公社》,兩人淫行才因此曝光。警方循線陸續約談林女及蔡男到案說明,兩人卻都推稱「喝醉了不清楚」,蔡女更說:「我對這件事毫無印象!」令承辦警員直搖頭,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將兩人移送法辦。法官則認為兩人明知現場有路人在看,仍恣意妄為、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但考量兩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各判處拘役十日。

林女及蔡男在捷運站上演活春宮(翻攝畫面)

▲林女及蔡男在捷運站上演活春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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