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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色老闆偷窺人妻洗澡 半夜鑽被窩使壞!尪氣炸討公道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子遭民宿老闆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女子遭民宿老闆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張姓人妻日前到花蓮拜訪一名經營民宿的蔡姓友人,不料蔡男酒後先是偷窺張女洗澡,半夜還趁機鑽到張女被窩裡,從她的背後強行熊抱,結果疑因不剩酒力睡著,事發後張女的丈夫察覺異狀,得知詳情後一狀告上法院求償;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蔡男侵害張女身體自主權,判賠10萬元,張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2020年2月18日,張女前往花蓮拜訪經營民宿的蔡姓友人,原本她沒有打算在該民宿過夜,因蔡男當天有喝酒,無法開車載她離開,張女只好暫住在民宿二樓的一間樓中樓房間。

不料當晚蔡男竟藉著酒意偷窺張女洗澡,又趁張女只穿著內褲與上衣躲在棉被之際,鑽進被窩從背後抱住她身體。張女不知所措,擔心如反抗恐遭不測,直到聽到蔡男打呼聲,才縮到一旁角落睡覺。

隔天返家後,張女不敢對丈夫說出此事,但丈夫提及改天要找蔡男來家玩時,張女都沉默不語,當晚她突然開始大哭,丈夫察覺她情緒異常,質問蔡男「我那天和我太太說要找你來家裡玩的事情,她不講話了很久,晚上開始哭。你知道原因嗎?」

蔡男回覆「我認真想了一下,我覺得我知道原因」、「之前她來山上時,我們聊的很晚,後來我有喝了一些酒,在閣樓上睡時有抱她,我想,是讓她覺得被騷擾了,但一直沒有對她當面道歉,我不應該這麼做」。

張女得知丈夫知曉此事後,又告知丈夫洗澡被偷窺一事,夫妻2人決定對蔡男提告求償百萬。台北地院審理時,蔡男強調當時已酒醉無印象,法官據證詞認定蔡男已侵害張女身體自主權,判蔡男應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蔡男不服,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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