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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查非必要住院!癌友憂保險理賠權益受影響 金管會3點說明

日前健保署一度稽查非必要住院,引起部分癌友反映影響商業保險理賠,金管會30日表示,住院醫療險並非單獨針對癌症治療的保障,因應新興風險,民眾可思考檢視保險保障是否適足。

健保署一度稽查非必要住院,引起部分癌友反映影響商業保險理賠。(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健保署一度稽查非必要住院,引起部分癌友反映影響商業保險理賠。(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商業醫療險保單設計未跟上醫療科技、治療方法及新藥進步,規定必須住院才能給付,導致可門診治療的癌友必須住院才能針對自費藥物申請保險理賠,造成健保、癌友與醫院三輸局面。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30日受邀出席第10屆台灣保險卓越獎頒獎典禮,她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第一,商業保險有許多險種,各有不同目的,以癌症而言,有癌症險及重大疾病險等可供選擇,保障項目則有針對化療、放射性治療、特殊治療或標靶藥物等,並非僅住院醫療理賠選項。

施瓊華提到,若是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則並非單獨保障癌症,而是針對保戶住院期間實際花費予以理賠,保險公司當初設計此商品時,是考量住院對於民眾而言是會造成較重負擔的醫療費用,因此在設計上較少涵蓋門診或非住院保障項目。

其次,因應醫療技術進步、手術方式改變,過去金管會曾協調壽險公司擬定協議條款,施瓊華說,以目前情況而言,若未來癌症治療方式或技術改變,癌症險在因應上,若壽險公司認為需要檢討,包括修改示範條款或檢討法規等,金管會都會給予協助。

第三,對於民眾而言,施瓊華也提到,住院醫療險為普遍性保障,並非單獨針對癌症治療的保險,目前市面上保險種類多元,因應新興風險,民眾可定期評估、檢視是否需要強化自身保險保障。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29日在例行記者會也提到,目前市面上已有銷售可治療癌症新藥或新型方式的癌症保險商品,也有重大疾病險可提供罹癌者一次性定額給付;針對外界對於住院實支實付醫療險的意見,金管會內部會進行研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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