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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高虹安涉貪!「小兔」出庭最在意檢察官一段話 喊冤:我只是員工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黃惠玟成了揭發高虹安涉貪的關鍵人物,面對媒體追問,她不發一語。(圖/記者楊佩琪攝)

▲黃惠玟成了揭發高虹安涉貪的關鍵人物,面對媒體追問,她不發一語。(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嫌浮報、虛報助理費案,25日首度開庭,傳喚前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3人。3人皆認罪,表示自己只是勞工,沒有選擇空間,沒法拒絕雇主。其中,綽號「小兔」、「兔姊」的黃惠玟,一度對於檢察官陳述起訴意旨時,似乎提到她和高虹安謀議等語,相當在意,特別向法官強調「我只是一個員工,都是高虹安決定」。

「小兔」黃惠玟在全案檢方偵辦期間,就相當受到關注,因為她交給檢調的「小兔帳本」詳細記載所有款項收支、流向,等於壓垮高虹安最後一根稻草。北院首度開庭,媒體也都將焦點放在黃惠玟身上,而面對媒體追問,黃惠玟始終不發一語。

開庭時,先由檢方陳述起訴意旨,法官再一一詢問3名被告對於起訴內容是否有爭執,問到黃惠玟時,對於檢察官陳述時提到「黃惠玟建議高虹安..」等語,將當在意,特別向法官強調,她只是員工,沒有和高虹安謀議「都是高虹安決定」。

對此,法官說明,起訴事實依起訴書所載為主,檢察官起訴也不認為她是主謀「否則不會建請輕判」,這才讓黃惠玟放下心。

黃惠玟的委任律師表示,勞工沒有選擇權,尤其雇主是有頭有臉的立委,受雇者只有選擇聽從指示,因此黃惠玟的違法性較輕。而黃惠玟也承認做了違法之事,願意接受處罰。盼法官考量黃惠玟無犯罪所得,且完全自白犯罪,部分證據也是她提出,也協助調查,又非公務人員,請求法官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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