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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挑年輕女網紅! 彰化男假扮閨密騙對方傳裸照至少7人上當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假冒女網紅的閨密,誘騙對方自拍裸照,至少8人受害。(示意圖/Pixabay)

▲男子假冒女網紅的閨密,誘騙對方自拍裸照,至少8人受害。(示意圖/Pixabay)

彰化鄭姓男子鎖定臉書、IG追蹤數超過5千人的女網紅,涉嫌分析對方的交友狀況後佯裝「閨密」,再以買內衣、隆乳等話題騙取對方自拍胸部及下體照片傳給他,至少8名女子受騙上當,4女發現有異未得逞。台中地檢署偵結,將鄭男依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並請求法官重判。

起訴書指出,現年35歲的鄭姓男子家住彰化縣溪州鄉,他從109年起鎖定臉書、IG、抖音等社群中,年輕貌美、身材姣好、追蹤數超過5千人的女網友。經分析對方的交友狀況,分析出她的閨密後,再利用閨密的照片放上假帳號跟女網紅對談。過程中,鄭男以想做隆乳手術、內衣穿搭等,跟女網紅討論胸部、身材。他再以網路上盜取的裸照傳給對方對方取信,並騙取對方自拍胸部、陰部等裸露私密照片及影片。

其中,鄭男109年2月27日假冒1名楊姓女子,和1名女網紅開始攀談。由於對方質疑他是否是楊女本人,鄭還1人分飾多角,一方面假冒成女網紅和楊女對話,取得楊傳的一段「我是楊楊,我絕對不會外流妳的美照」聲音檔,再假冒楊女身分傳給女網紅,對方因而誤信傳給他。

鄭男又以同樣手法鎖定11名女網紅,成功取得其中7人私密照;4人在交談過程中識破閨密被假冒而未遂。

檢警今年8月3日搜索鄭男位於彰化住家,查扣2支手機內發現大量女子裸照。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鄭男涉犯妨害性隱私、個資法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鄭男在偵訊中避重就輕,由於被冒用女子、被害網紅指證歷歷,也提出相關對話佐證。

檢察官偵結認為事證明確,依涉嫌違反個資法、妨害性隱私等12罪,將他起訴。另外也建請法院考量鄭男嚴重侵害性隱私,被害女子眾多,惡行不輕,之前也因以相同手法被查獲,去年8月獲彰化地檢署緩起訴處分,卻不知自新再犯,應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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