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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猴子甩尾燒胎危駕拍片罰單破3萬 被逮竟辯稱腳踏墊卡油門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范男開車甩尾燒胎。(圖/翻攝畫面)

▲范男開車甩尾燒胎。(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表示在淡水新市鎮靠淡海河堤的道路出現「燒胎痕」,警方隨即前往了解並調閱監視器,這才發現1輛黑黃相間的改裝車疑似請來攝影師,於該處加速、甩尾燒胎時進行拍攝,整段過程僅30秒雙方隨即離開。警方車牌號碼通知范姓男子(23歲)到案說明,據悉他是名改裝車廠老闆,供稱當時是「腳踏墊卡到油門」並非故意,但警方仍開出3張總金額共3萬8400元的罰單破萬元並吊扣車牌。

現場的燒胎痕。(圖/翻攝畫面)

▲現場的燒胎痕。(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范男在桃園經營汽車臨套件改裝場,上個月他透過IG與王姓男子(23歲)聯繫,雙方以拍攝改裝車影片,相約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鎮濱海路三段與新市二路口碰面拍攝。上個月29日下午2人到場後,范男開著車當街高速迴轉,同時做出甩尾及燒胎危險駕駛動作,導致後輪冒出大量白煙、路面有黑色燒痕。王男則在旁趴地拍攝,前後短短不到30秒,民眾經過發現後隨即報警。

警方開立的罰單 。(圖/翻攝畫面)

▲警方開立的罰單 。(圖/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這個月6日循線通知到范、王兩人到案說明。偵詢時,范、王兩男辯稱,當時為了拍攝改裝車影片,行經路口迴轉卻因腳踏墊卡住油門,導致車輛失控,才會有甩尾、燒胎等情況,但范男危險駕駛過程,早已被路口監視器拍下,警方不採信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另就違規部分,則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和4項、第82條4項開立三張罰單,最高可罰3萬8400元並吊扣車牌。

淡水警分局表示,經統計今年迄今共取締70件危險駕車、7395件超速違規,警方將持續針對易飆車、超速路段滾動式編排取締勤務,同時籲請民眾,切勿任意蛇行或危險駕駛,影響行車及行人安全,發現不法將依法究辦。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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