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消失了兩個月 男星宥勝突發聲:堅持誠實,是不是錯了?

評論

這篇文章報導了男星宥勝在兩個月後再次在臉書上發文,表達對過去事件的心境。文章提到了宥勝曾被多名女性爆料在車上、在家中等地對其進行性騷擾行為,而宥勝也曾對外致歉。根據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內容可處以刑罰。 文章中指出,宥勝的貼文引起了他的粉絲們的留言打氣,但也有部分網友對宥勝的行為持懷疑態度。雖然宥勝在臉書上表達了自己的心境,但是文章並未提及其他對這一事件的回應或者進一步的行動。 對於這樣的報導,可以說是對宥勝事件的回顧和進一步關注。宥勝作為一位公眾人物,其行為視為是有社會影響力的,因此相關事件的討論和調查十分重要。我們希望司法能公正地處理此案,確保法律的實施和公義的達成。 另外,文章中提到了刑法第235條對於猥褻內容的規定,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為,以免觸法。這樣的提醒十分重要,不僅是對於宥勝案件的處理,也是對於社會倫理和法治觀念的宣揚。 總的來說,這篇報導對於宥勝事件進行了回顧並提出相關的法律觀點。我們期待有進一步的報導和行動,以確保公正和公平的處理這一案件。

這篇文章報導了男星宥勝在兩個月後再次在臉書上發文,表達對過去事件的心境。文章提到了宥勝曾被多名女性爆料在車上、在家中等地對其進行性騷擾行為,而宥勝也曾對外致歉。根據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內容可處以刑罰。 文章中指出,宥勝的貼文引起了他的粉絲們的留言打氣,但也有部分網友對宥勝的行為持懷疑態度。雖然宥勝在臉書上表達了自己的心境,但是文章並未提及其他對這一事件的回應或者進一步的行動。 對於這樣的報導,可以說是對宥勝事件的回顧和進一步關注。宥勝作為一位公眾人物,其行為視為是有社會影響力的,因此相關事件的討論和調查十分重要。我們希望司法能公正地處理此案,確保法律的實施和公義的達成。 另外,文章中提到了刑法第235條對於猥褻內容的規定,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為,以免觸法。這樣的提醒十分重要,不僅是對於宥勝案件的處理,也是對於社會倫理和法治觀念的宣揚。 總的來說,這篇報導對於宥勝事件進行了回顧並提出相關的法律觀點。我們期待有進一步的報導和行動,以確保公正和公平的處理這一案件。

問答

Q1: 宥勝發文中提到自己懷疑選擇坦白和堅持誠實是否錯了,這是因為他遭遇了什麼情況? a) 遭到性騷擾指控 b) 遭到詐騙事件困擾 c) 遭到演藝事業低潮影響 d) 遭到健康問題困擾 正確答案: a) 遭到性騷擾指控 Q2: 宥勝在貼文中說,沒有做過的事相信法官必定會還他清白,這是因為他目前面臨的法律處罰是什麼? a) 善良風俗罪 b) 傷害罪 c) 欺詐罪 d) 猥褻物須供人觀覽罪 正確答案: d) 猥褻物須供人觀覽罪 Q3: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對於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以以下哪種處罰? a) 拘役 b) 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c) 有期徒刑 d) 以上皆是 正確答案: d) 以上皆是

Q1: 宥勝發文中提到自己懷疑選擇坦白和堅持誠實是否錯了,這是因為他遭遇了什麼情況? a) 遭到性騷擾指控 b) 遭到詐騙事件困擾 c) 遭到演藝事業低潮影響 d) 遭到健康問題困擾 正確答案: a) 遭到性騷擾指控 Q2: 宥勝在貼文中說,沒有做過的事相信法官必定會還他清白,這是因為他目前面臨的法律處罰是什麼? a) 善良風俗罪 b) 傷害罪 c) 欺詐罪 d) 猥褻物須供人觀覽罪 正確答案: d) 猥褻物須供人觀覽罪 Q3: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對於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以以下哪種處罰? a) 拘役 b) 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c) 有期徒刑 d) 以上皆是 正確答案: d) 以上皆是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男星宥勝。(圖/翻攝自臉書)

▲男星宥勝。(圖/翻攝自臉書)

多個月前,台灣演藝圈掀起一波me too浪潮,多位男性名人被捲入性騷爭議,其中之一就是男星宥勝。今(20)日晚間,宥勝相隔約兩個月,久違在臉書專頁「宥勝之旅」中發文,短短道出心境,引發關注。

宥勝表示,我不禁懷疑,選擇坦白,堅持誠實,是不是錯了?就保持心中的信念吧。沒有做過的事,相信法官必定會還你清白。

至於這樣的心得,留給外界許多想像空間。貼文一出,許多粉絲留言打氣「勇於認錯是需要勇氣的」、「加油」、「加油,一切會更好的」、「加油小勝」等語;但也有部分網友不買單。

回顧相關事件,六月份被爆料對公司女員工上下其手,一向有著好爸爸溫暖形象的他,人設一夕崩塌。陸續有3名女子爆料曾遭宥勝在車上、在家中等處被襲胸、舔耳、熊抱,引發外界一陣譁然,當時他也對外致歉,全案也進入了司法調查。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