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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毒蟲遭查獲大量毒品獲無罪 法院判決理由曝光:沒有搜索票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馬男持有大量毒品,警方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進行搜索,馬男因此獲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馬男持有大量毒品,警方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進行搜索,馬男因此獲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高雄馬姓男子為毒品人口,2022年2月間岡山分局獲報他吸食海洛英、安非他命等毒品,派員趕抵後查獲多種毒品及吸食器,馬男在偵訊時坦承有吸食毒品,也有醫院報告證明,不過法院認為警方在未有搜索票的情況下搜索馬男住處,因此宣判無罪。

判決指出,警方在獲報當天前往馬男住處,當場還發現另名男子,而馬男被員警壓制時還要求偵辦吸毒就好,緊接著就從口袋取出2袋安毒,馬男卻假意配合後企圖逃逸,警方隨後在他住處查獲多項毒品,但警方這時才要求簽下「自願搜索同意書」。

而警方密錄器也還原當時情況,一開始警方要求馬男將毒品交出來,馬男卻反過來要求出具搜索票,並否認自己販毒或持毒,不願將毒品交出,警方因此他壓制上銬,並要求他簽下自願搜索同意書,但馬男卻不知可拒簽,法院因此認定警方取得同意書的過程有瑕疵。

警方則為此緩頰,表示當時在馬男住處前發現有另一男子要進入,警方尾隨入內後,發現馬男一袋物品交給該男,警方警覺是毒品交易,馬男在發現警方衝進來後,手馬上放進口袋內,最後馬男在警方喝令下將毒品交出。

法院認為,此案並無急迫,但員警在未有搜索票的情況下對馬男身體及住處搜索,而逮捕馬男後,又針對非立即可觸及之處所執行搜索,應屬違法。

再者,馬男持毒種類及數量眾多,若流入市面危害難以估計,但證據卻又無法證明嗎男販毒,因此認定員警在執法過程中取得的證據無效力,更無法證明馬男犯行,因此判決馬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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